《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与就业援助-湖南劳动保障公共服》这篇文档主要探讨了中国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及其在湖南地区的实践,旨在促进就业援助和保障劳动者的权益。以下是文档中的主要知识点:
1. **公共就业服务概述**:公共就业服务是以促进就业为目标,由政府出资提供的公益性服务。它包括职业介绍、就业培训、失业保险和就业管理等,具有明确的目的性、公益属性、政府职能定位以及公共政策和财政保障。
2. **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这些机构是政府设立的代表政府执行公共就业服务职能的专业机构,具有稳定性、系统性和免费服务的特点。不同层级的机构(省级、市级、乡镇级)有不同的工作重点,如省级侧重管理指导,市级和区级侧重服务,基层则侧重基础工作。
3. **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的发展历程**:经历了从20世纪80年代的初始阶段,主要负责待业青年的管理和技能培训;到90年代的成型阶段,形成了职业介绍、就业训练、失业保险和劳动就业服务相结合的体系;再到90年代末以来的制度化建设,建立了覆盖全省的五级公共就业服务网络。
4. **就业服务“新三化”建设**:包括制度化、专业化和社会化。制度化要求建立公共就业服务长效机制;专业化强调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加强工作队伍建设;社会化则致力于整合社会资源,建立开放公平的劳动力市场。
5. **公共就业服务的支持与保障**:《就业促进法》明确规定了政府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中的责任,同时,政策层面也提供了支持,如湖南省的相关实施办法,对机构建设、人员编制和资金保障做了详细规定。
6. **就业援助**:这部分可能涉及针对困难群体的就业帮助措施,包括提供培训、指导、岗位匹配等,以帮助他们顺利融入劳动力市场。
整体来看,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旨在构建一个高效、公平、全面的就业服务平台,通过各种政策和机制,为劳动者提供多样化的服务,促进就业市场的健康发展,保障劳动者的就业权益。在湖南地区,这一体系的建设和完善对于解决就业问题,尤其是对于促进困难群体就业,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