砌体分项工程技术交底内容附页
一、强制性条文
1.砖和砂浆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2.砖砌体的转角处和交接处应同时砌筑,严禁无可靠措施的内外墙分砌
施工。对不能同时砌筑而又必须留置的临时间断处应砌成斜磋,斜搓水平投
影长度不应小于高度的2/3。
3.施工时所用的小砌块的产品龄期不应小于28d。
4.承重墙体严禁使用断裂小砌块。
5.小砌块应底面朝上反砌于墙上。
6.小砌块和砂浆的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7.墙体转角处和纵横墙交接处应同时砌筑。临时间断处应砌成斜搓,.斜
搓水平投影长度不应小于高度的2/3。
8.配筋砌体钢筋的品种、规格利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9.构造柱、芯柱、组合砌体构件、配筋砌体剪力墙构件的混凝土或砂浆
的强度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
二、砖基础砌体工程技术交底
10.砌体工程应在地基或基础1程验收合格后万可施工。
11.建筑物或构筑物的标高,应引自标准水准点或设计指定的水准点。
12.基础施工前,应在建筑物的主要轴线部位设置标志板。标志板上应标
明基础、墙身和釉线的位置及标高。外形或构造简单的建筑物,可用控制轴
线的引桩代替标志板。
13.砌筑前,先将垫层表面上的杂物清扫干净,并浇水湿润。
14.基础砌筑前,应检查垫层的平整度。对第一层灰缝厚度大于2Omm处,
必须用ClO细石混凝土找平,严禁用砂浆、砖屑塞垫。
15.在垫层转角处,交接处及高低处立好基础墙小皮数杆。基础墙小皮数
杆要进行抄平,使杆上所示底层室内地面标高线与设计的底层室内地面标高
相一致,并在皮数杆上标明皮数及竖向构造变化部位。
16.砌筑时,可依皮数杆先在转角及交接处砌儿皮砖,再在其间拉准线砌
中间部分,其中第一皮砖应以基础底宽线为准砌筑。
17.内外墙的砖基础应同时砌起。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同时砌起时,应留置
斜搓,斜搓的长度不应小于斜搓高度的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