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资料】: 法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细则主要涵盖了对奖学金申请人的资格要求、评定标准和各项加分项。这份2017年的评审细则旨在根据东南大学的相关政策,为法学院的研究生提供一个公正、公平的奖学金评审体系。
【参评对象】主要针对2015年至2017年秋季入学的非定向、全日制研究生。申请人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完成学籍注册,并在规定的学制范围内。同时,他们需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遵守法律法规和校规,保持诚信并有良好的学术表现和参与科研与社会实践的积极态度。然而,未完成学籍注册、受到纪律处分、有学术不端行为或存在其他不宜享受奖学金的情况,将失去申请资格。
【奖学金评定参照标准】对不同年级的硕士和博士研究生有不同的评价方式。对于2017级硕士研究生,奖学金等级主要基于入学考试成绩,包括初试和复试,由学校分配的名额决定。推荐免试研究生和成绩优秀的公开招考研究生可获得二等及以上奖学金。2017级博士生则不区分奖学金等级。2016级硕士生和2015、2016级博士生的奖学金评定则是根据他们在学术、科研、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和社团活动等多方面表现进行综合评价。
【计分规则】中详细列出了各类学术成果的得分标准。在权威期刊发表的论文可以获得较高的分数,例如在SSCI、《中国社会科学》等期刊上发表的论文,每篇最高可计25分。其他CSSCI来源期刊上的论文得分在5至20分之间,而一般期刊或参编著作则较低。此外,国际、全国和省级学术会议的报告或论文也计入分数。被重要学术文摘转摘的论文也会根据转摘的级别和字数给予相应加分。对于科研项目和获奖,主持或参与厅局级以上项目,以及在各级别学术成果评奖中的获奖,都有明确的积分规则。非学术类竞赛的获奖也有相应的加分。
这些评审细则确保了对研究生学业成绩、科研能力和综合素质的全面评估,旨在激励学生在学术研究、创新和社会服务方面做出更卓越的贡献。通过这样的评审制度,法学院可以选拔出在学术界具有良好潜力和成绩的优秀研究生,以支持他们的进一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