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工程技术大学自成立以来,始终秉承着科学与工程教育的传统,立足于培养适应时代发展需求的工程技术人才。作为一所坐落于中国现代化都市上海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其章程不仅是一份规范学校运作的法律文件,更是一份体现学校办学理念与组织架构的重要文献。
章程中明确指出,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的全称为“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简称“工程大”,位于上海市松江区。该校是一所以工程技术教育为主体,同时融合经济管理、艺术设计等多学科领域的综合性大学。作为具有民事法人资格的教育机构,校长作为学校的法定代表人,依法行使学校的民事权利,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在办学理念上坚持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思想,积极遵循科学发展观,以适应国家和地区的社会发展需要为己任。特别是在服务上海地区现代化建设方面,学校努力将自身发展与国家的经济、全球趋势、学科发展方向及市场需求相结合,追求质量、规模、结构与效益的协调发展。
在办学特色方面,学校特别强调产教融合及产学研合作教育的重要性,不断探索与地方经济发展的紧密对接,培养出了一批批高素质的应用型人才。学校的教育层次以本科教育为主,同时也积极发展研究生教育和继续教育,以满足社会对各类人才的多元化需求。校训“勤奋、求是、创新、奉献”不仅体现了学校对学生的期望和价值导向,也彰显了学校教育的核心理念。
学校的历史可追溯至1978年,由上海交通大学机电分校和华东纺织工学院分院合并而成。每年的10月30日被定为校庆日,这一天不仅是学校历史的纪念,更是全校师生共同回顾和展望的重要时刻。学校校标的巧妙设计不仅体现了学校的学科格局和发展前景,也映射出学校良好的校园文化和高素质学生群体的风貌。
在组织结构上,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确保了学校决策的科学性和教育的正确政治方向。校党委负责制定学校的长远战略规划,支持校长依法行使职权,并着力加强党组织的建设与党风廉政建设。在科学研究和学术自由方面,学校鼓励与国内外的学术机构和企业进行协作交流,力求提高教学资源的使用效率和科研成果的转化水平。同时,学校依法对校徽、校标等进行商标保护,规范其使用,体现了对学校知识产权的尊重和保护。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的章程不仅是学校运行的法律基石,也是学校发展的行动指南。它详细规定了学校的基本信息、办学理念、指导思想、组织结构及管理方式,旨在确保学校依法办学、科学管理、持续发展,并以培养高质量的社会所需人才为目标。在未来的征程中,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将继续秉承其章程的宗旨,努力成为一所国内外有影响力的高水平工程技术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