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的保险事故发生时,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保险人是保险合同的一方当事人,根据合同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支付保险费的人,通常是希望获得风险保障的个人或企业。
保险费:是投保人为换取保险保障而向保险人支付的费用,它是建立保险基金的基础。
保险基金:是保险人通过收取保险费建立的,用于赔付或给付保险金的资金池。
赔偿责任:是指保险人在保险合同约定范围内,对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造成的损失进行赔付的责任。
给付保险金:通常用于人身保险,当被保险人遭遇合同约定的事件(如死亡、伤残、疾病)时,保险人按约定金额支付保险金。
保险利益原则:这是保险的基本要求,意味着投保人在投保时必须对保险标的具有实际利益,否则保险合同无效。如果发生保险事故,被保险人只能获得不超过保险利益的赔偿。
近因原则:在保险理赔中,近因是决定保险人是否承担责任的关键因素,即导致损失的最直接、最有效的原因。
最大诚信原则:保险双方在合同中必须诚实、透明,不得隐瞒重要信息,违反此原则可能导致合同无效。
损失补偿原则:确保被保险人在遭受损失后能获得充分赔偿,但不能从中获得额外利益,防止道德风险。
代位追偿原则:在财产保险中,保险人在赔偿被保险人后,有权向造成损失的第三方追偿,以避免被保险人双重获益。
重复保险:同一保险标的在多个保险公司投保,保险总额超过保险价值的情况。
重复保险分摊原则:当存在重复保险时,各保险人根据比例或协议分担赔偿责任。
比例再保险:根据保险金额划分原保险人和再保险人的责任。
成数再保险:原保险人按固定比例将风险转移给再保险人。
溢额再保险:原保险人设定自留额,超出部分由再保险人承担。
静态风险:由自然现象或人为失误引起的固定风险。
动态风险:由社会经济、政治变化带来的不确定性风险。
纯粹风险:只带来损失,无获利可能的风险。
投机风险:既有损失可能也有盈利机会的风险。
财产风险:涉及物质财产损失的风险。
信用风险:因交易对方违约导致的经济损失风险。
人身风险:与人的健康、生命安全相关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