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的范围内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保险人是保险合同的一方当事人,承担着风险管理和损失补偿的职责。
投保人: 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支付保险费的人,通常是希望保障自身财产或生命安全的个人或团体。
保险利益原则: 这是保险合同的基础,意味着投保人在购买保险时必须对保险标的拥有合法的利益,例如对财产的所有权或对他人生命的依赖。如果没有保险利益,合同被视为无效。
近因原则: 在保险理赔中,近因是指导致损失发生的最直接、最有效的原因。保险人仅对近因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负责赔偿。
最大诚信原则: 保险合同的双方都需秉持诚实、透明的原则,不隐瞒任何可能影响合同效力的信息,违反此原则可能导致合同无效。
损失补偿原则: 指保险人在保险事件发生后,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对被保险人的实际损失进行充分但不超过损失额的赔偿。
代位追偿原则: 在财产保险中,一旦保险人支付了赔偿,就获得了对造成损失的第三方的追偿权,即权利代位,以防止被保险人获得超过实际损失的补偿。
重复保险与重复保险分摊原则: 当保险标的在多个保险公司投保,且总保额超过其实际价值时,称为重复保险。发生损失时,各保险人根据分摊原则共同承担赔偿责任,避免被保险人获取超额赔偿。
再保险: 再保险是保险公司的保险,保险人通过再保险合同将部分风险转移给其他保险公司,包括比例再保险、成数再保险和溢额再保险,以分散风险。
静态风险与动态风险: 静态风险主要指自然灾害或人为操作失误带来的风险,而动态风险涉及社会经济或政治变动产生的风险。
纯粹风险与投机风险: 纯粹风险只带来损失,没有获利可能,而投机风险则同时包含损失和收益的可能性。
财产风险、信用风险和人身风险: 财产风险关注物质资产的损失,信用风险涉及交易对手违约的风险,而人身风险关注个人健康和生命安全问题。
以上这些概念构成了保险学的基础框架,理解和掌握这些知识点对于理解保险业务和风险管理至关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