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资料管理办法】是针对建筑工程监理过程中的文档管理和归档要求的重要指导文件,旨在确保所有工程资料的系统性、完整性和可追溯性。本办法基于监理规范、《江苏省城建档案管理办法》等法规,结合实际工程经验和具体要求,对资料的收集、整理、分类和保存做了详细规定。
在资料管理中,主要分为以下几个类别:
1. **合同、资审类**:包括监理合同、施工合同、协议、施工单位和分包单位的资质证明,以及各类授权委托书。这些文件确保了参与工程各方的合法性和职责明确。
2. **监理文件类**:涵盖监理规划、实施细则、监理方案、制度,以及监理日记、月报等。这些都是监理工作的重要依据,记录了整个监理过程中的决策和执行情况。
3. **函件、纪要类**:包括各方来往函件和会议纪要,用于记录沟通协调的过程和决定。
4. **台帐、通知类**:涉及质量、进度、支付、安全等方面的管理记录,如质量检查台帐、监理通知等。
5. **设计交底类**:包含设计文件、变更和交底记录,确保设计意图得到正确理解和执行。
6. **方案审核类**:涉及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方案的审批,保证施工有明确的指导。
7. **质量控制类**:细分至一至五类,具体记录工程质量的控制过程。
8. **进度控制类**:记录工程进度,便于调整计划和资源分配。
9. **投资控制类**:管理工程成本,确保投资效益。
10. **安全监控类**:包括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安全专项方案、设备报审和安全巡视记录,保障施工安全。
每个类别下,资料都需按照一定的顺序和格式进行编码和归档,以便于后期检索和使用。每个项目监理部应设置兼职资料员,负责整理、归类和保存这些资料。
同时,资料管理办法强调,资料管理应以单位工程为主,对于群体工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归类。此外,还规定了资料员的职责,如收集整理监理过程中的各类文件,确保其完整无误,并在工程结束后按照归档要求提交给城建档案馆和公司档案室。
现场资料管理办法是监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不仅规范了信息的处理流程,也保障了建筑工程的合规性和质量。通过严格执行这套办法,可以提高工作效率,降低风险,为工程的顺利进行提供有力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