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园区的园容和环境卫生治理制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城市街道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以及《城市街道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园区实际情况制定的,旨在维护园区的整体容貌和环境卫生,确保园区的整洁、美观和秩序。
1. **定义**:
- 园容:指的是园区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公用设备、公共场所和景观的外观状态。
- 环境卫生:涵盖园区道路、小广场、公共场所、水域的清扫保洁,以及企业垃圾、粪便等废弃物的收集、运输、处理和再利用。
2. **责任区划分**:
- 本身责任区:企业使用的建筑物、构筑物、设备、场所及其土地使用权范围,以及安委会指定的治理区域。
3. **设施保护与维护**:
- 任何企业和个人不得损坏、擅自挪动或涂改公路附属设备,损坏需及时报告并接受调查。
- 建筑物、构筑物应保持完好、整洁,企业需适时清洗其责任区内的设施。
4. **园容要求**:
- 主要道路周边不得堆放或吊挂影响园容的物品。
- 广告牌、标语牌等设置需内容健康、外形美观,定期维修和清理,损坏严重时应及时撤除。
- 公共设备应与环境协调,保持完好、整洁、美观。
5. **绿化管理**:
- 企业应保持绿地整洁、美观,作业后的渣土、枝叶应及时清理。
- 严禁擅自占用道路堆放物料或搭建临时建筑,施工垃圾应在指定地点倾倒。
6. **交通运输规定**:
- 运输车辆应保持外形整洁,不得向车外抛撒废弃物。
- 运输货物需装载适当,避免沿途撒落。
- 车辆应按规定停放,不得占用道路。
- 施工单位需规范施工行为,如工地打围、渣土及时清运、废水处理等。
7. **道路占用与挖掘**:
- 经批准占用或挖掘道路的企业,施工后需恢复路面原状,垃圾及时清运。
8. **禁止行为**:
- 不得在建筑物、设备上涂写、刻画,未经许可不得悬挂、张贴宣传品。
- 不得擅自撤除、损坏、占用或挪用环境卫生设备。
9. **环境卫生设备管理**:
- 设备应保持整洁、完好,企业需指定专人负责看护、清扫保洁和垃圾清运。
10. **治理机构**:
- 园区的园容和环境卫生治理工作由园区行政部负责,确保各项规定的执行和监督。
这些规定旨在建立一个有序、清洁、美观的园区环境,提高园区的生活和工作质量,同时也体现了对公共环境的责任和尊重。所有园区内的企业和个人都应当严格遵守这些规章制度,共同维护园区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