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工作群组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工作群组管理,根据国务院《互联网
群组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互联网工作群组,是各级组织(部
门、单位)或干部职工以工作团队、职务身份为单元,利用
互联网站、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建立的,用于群体在线交流
工作信息的网络空间,主要包括微信群、QQ 群等.
各级组织(部门、单位)或干部职工,凡组建、使用互
联网工作群组的,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互联网工作群组按照谁建群、谁管理、谁负责
的原则管理,群主是直接管理者,负直接责任.互联网工作
群组的群主是干部职工的,所在党支部负主体责任,党支部
书记是主要管理者;领导班子成员是群主的,所在党委负主
体责任,党委书记是主要管理者。
第四条 互联网工作群组仅限于工作联系、沟通事项、
业务学习、经验交流等工作用途。工作群组成员在参与群组
信息交流时,必须遵循中央精神、遵守法律法规,文明互动、
理性表达,严禁在群组内发布与中央精神、国家法律法规、
总公司、集团公司有关规定不相符的信息内容。
第五条 负主体责任的党组织负责人和负直接责任的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