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和公司市场部门的要求,在独立经营的原则下,负责代理区域内的市场开拓、
宣传促销、售后服务、外部环境协调等相关的业务运作及业务处理。
第二章 成为代理商的条件
第五条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能提供营业执照正本、税务登记证、组织代码
证等相关文件复印件,经审查合格签订代理协议后即成为公司合法代理商。
第六条 应具备良好的经营规模、办公条件、设备及人员,有固定的营业场所,
良好的资信能力和商业信誉。
第七条 各代理商之间,不得进行恶性竞争,在所辖管区域内进行业务运作及
处理。
第八条 愿意专心经营公司产品,并对产品、市场充满信心。
第九条 能够诚实经营并接受公司的经营指导。
第十条 认同公司企业文化,保持与公司战略决策的一致性。
第十一条 全面赞同公司各项制度,并能积极参加公司为各代理商所举办的
各种活动。
第十二条 必须具有成熟、稳定的销售网络,有能力在短期内将产品市场拓
展开。
第十三条 代理商应遵循公司的规定,不得做出损害公司利益和形象的行为。
第十四条 各代理商应积极收集本行业信息,尤其是公司产品及其他品牌的市场
销售情况,及时反馈市场信息,以利于公司对企业及产品形象做宣传,进一步加强销
售网络的建设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