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建三局项目劳务管理办法】是中国建筑第三工程局为规范其工程项目中劳务承包的管理而制定的一套详细规章制度。该办法旨在确保劳务分承包方符合企业标准,提高经济效益,并涵盖了从选择劳务分承包方到合同签订、进场管理等多个环节。
在第一章中,明确了管理办法的宗旨,即加强对劳务承包的管理,确保分承包方的质量,并适用于局内所有施工项目。管理机构包括局、公司(分公司)、项目经理部,各部门各有其职责,如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归口管理,财务、市场、生产等部门协同参与。
第二章阐述了各级管理机构的职责。局主要负责制定相关规定、指导协会工作、监督和查处违规行为;公司(分公司)则负责制定实施办法、组织资质审查和招标,同时对项目进行管理和监督;项目经理部执行公司的管理规定,参与招标,并对分承包方进行管理和考核。
项目劳务分承包方的选定通过招标进行,项目经理部需先提交劳动力需求计划,然后由公司组织招标。参与招标的队伍需是局劳务协会的会员,具备独立法人地位、相应资质、良好业绩和固定作业人员,还需提供“五证一照”等有效证件。
第十一至第十五条规定了对投标单位的审查流程,以及合同签订的规范,包括《劳务分包合同》、《安全生产合同》、《廉政建设合同》和《治安合同》。这些合同需遵循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包括工程范围、工期、承包方式、材料供应、安全管理、工程款支付等。
第五章关于进场管理,规定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并接到《进场通知书》后,按指定时间进入施工现场。劳务队伍进入现场后,后续的管理将按照合同条款严格执行。
整体来看,这份管理办法全面地规范了中建三局在劳务承包过程中的各项操作,旨在保证施工项目的顺利进行,保障企业利益,同时也注重安全生产、廉政建设和治安秩序,体现了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