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单位应按分户对分部分项工程的所有实测区进行 100%实测
实量并建立分户/分层实测档案;监理公司对施工单位实测数据按
不低于 30%的比例进行复测;项目部及工程部专职质量工程师
对监理公司复测数据按不低于 50%的比例进行复测;一线公司
应将经监理及公司相关部门复测后的实测数据作为对施工单位付
款及评估的重要参考依据。区域及集团进行实测实量时应对一线
公司实测数据进行检查核对。
3. 取样总则
3.1. 随机原则:各实测取样的楼栋、楼层、房间、测点等,必须结合
当前各标段的施工进度,通过图纸或随机抽样事前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