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公司负责提供业务框架,合作商提供技术框架,双方
组成开发团队进行项目实施,IT 系统的日常支持由 IT 技
术中心和合作商共同承担,IT 技术中心负责内部(一
级)支持,合作商负责外部(二级)支持;外包开发是
指将 IT 应用项目的设计、开发、集成、培训等任务承包
给某家专业公司(能够是专业的 IT 公司或咨询公司等),
由该公司(承包商)负责应用项目的实施。
第四条 软件开发遵循项目治理和软件工程的差不多原则。项目
治理涉及立项治理、项目打算和监控、配置治理、合作
开发治理和结项治理。软件工程涉及需求治理、系统设
计、系统实现、系统测试、用户同意测试、试运行、系
统验收、系统上线和数据迁移。
第五条 除特不指定,本制度中项目组包括业务组(或需求提出
组)、IT 组(可能包括网络治理员和合作开发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