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文档是关于垃圾清运合同的详细条款,主要涉及了两个关键方面:垃圾清运服务的执行和双方的责任与义务。
一、服务内容与标准
1. 清运地点:合同明确了乙方需清理的生活垃圾位于特定的城市、区、路和号,确保乙方明确清运的范围。
2. 清运频率与时间:乙方需每日进行两次清运,分别是上午8:00前和下午15:00-16:00,以保证垃圾及时处理。
3. 协议期限:合同的有效期为指定年数,起止日期明确,双方在此期间内需履行约定的义务。
二、费用与付款方式
1. 费用:合同规定了生活垃圾清运费的具体金额,每月结算一次。
2. 结算方式:乙方需提供正规税务发票或收据,甲方通过转账方式支付。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 甲方有权监督服务质量,确保垃圾由乙方清运。
2. 甲方需将垃圾投放到指定容器,并保持通道畅通。
3. 遇特殊情况,如检查,甲方可提前通知乙方增加清运次数。
四、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 乙方需接受甲方的监督和整改要求,保证垃圾日产日清。
2. 清运后需归位垃圾容器,避免“满桶、漏桶”现象。
3. 对于“落渣、漏渣”,乙方应及时清理现场。
4. 如损坏设施,乙方需负责赔偿。
5. 因特殊原因导致延迟清运,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但最迟不超过一天。
6. 乙方需指派专人跟进清运情况,收集甲方反馈。
7. 乙方在清运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
五、违约责任
1. 乙方未履行或未达到质量要求,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或扣除费用,乙方如要终止,需提前一个月通知。
2. 未达标的清运,甲方有权扣除对应费用。
六、协议续签与变更
1. 合同期满前,甲方需通知乙方续签,未通知则自动延期,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回应视为协议终止。
七、争议解决
对于未尽事宜,双方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交甲方所在地法院。
八、附则
1. 协议自双方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2. 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
此合同详细规定了垃圾清运的各个方面,确保了双方权益,明确了服务标准和违约责任,是保障环境卫生管理的重要法律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