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合适的资源?快使用搜索试试~ 我知道了~
重庆市开州区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布点规划方案.pdf
1.该资源内容由用户上传,如若侵权请联系客服进行举报
2.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资源遇到问题,请及时私信上传者)
2.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资源遇到问题,请及时私信上传者)
版权申诉
0 下载量 104 浏览量
2021-12-19
16:12:29
上传
评论
收藏 18KB PDF 举报
温馨提示
试读
11页
重庆市开州区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布点规划方案.pdf
资源推荐
资源详情
资源评论
重庆市开州区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布点规划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全区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的安全管理,维护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市场秩序,规 范烟花爆
竹经营行为,有效防范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烟 花爆竹安全管理条
例》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 等规定, 结合全区的实际, 特制定 《重 庆市开州区烟花爆
竹零售经营布点规划方案》 。
一、总体目标
通过本轮规划, 使全区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点的布局更趋合理, 形成一个安全规范、 便民 利
民、竞争有序,与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生活需求和安全生产要求相适应的烟花爆竹零 售经营布点网
络。
二、基本原则
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布点按照“保障安全、统一规划、方便群众、合理布局、总量控制、 适度竞
争” 的总体原则, 综合各镇乡 (街道) 区域面积、 人口总量、 人口集聚地及各镇乡 (街 道)建
议意见等情况进行总量控制。因汉丰街道、云枫街道、文峰街道、镇东街道、丰乐街 道列为禁放区域,
因此以上五个街道不纳入布点规划。全区烟花爆竹零售点规划总数为 200 个,第一轮规划布点个数为
173 个,预留 27 个用于解决矛盾特别突出的镇乡(街道) ,预留 的 27 个如确需启用的, 需由所属
镇乡 (街道) 向社会组织召开公开听证, 听证通过后由所属 镇乡(街道)向区应急管理局提出启用
申请,并按照许可条件和流程申请办理。
三、许可条件
对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的申办工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的要求,做到公开、公 平、公
正,并结合实际,坚持一手抓要件审查,一手抓现场审核,从源头上严格把关。为切 实提升烟花爆竹零
售经营场所本质安全,全区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实行专店销售,即在商店内 依法仅从事烟花爆竹零售业
务,且主要负责人需要经过安全培训合格,销售人员经过安全知 识教育。零售经营场所还应当符合下列
条件:
(一)选址及外部距离。
1.符合区级零售经营布点规划。
2.应选择在消防车辆可以顺畅到达的区域; 不应设置在军事管理区、 文物保护区等禁止
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内;不应设置在居民集中居住小区内、地下室或半地下室、桥下、涵洞、 三层以上建
筑物内;不应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不应设置在其地下、室内或上方 有输送石油、天然气等
易燃易爆物质管道的建筑物内;不应设置在电压高于 1KV 的电力线路
下方。
3. 外部距离:与 220KV 及以上的区域变电站
围墙和 220KV 以上的架空输电线路最小外部
距离不得低于 70m 与学校、医院、幼儿园、养老院、集贸市场、文物古迹、博物馆、展览 馆、档案
馆、图书馆、危险品生产、储存及加油站、加气站等易燃易爆场所边缘最小外部距
离不得低于 loom 与其他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场所最小外部距离不得低于 50 叶采用临时建筑
物,及两个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场所之间门、窗等洞口直接相对时,两个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场 所之间最小
外部距离不得低于 80m 。
(二)面积和存放限量。
1. 面积: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场所的使用
面积不应小于 10
m
2
,
且不应大于 200
m
2
o
2 .存放限量: 烟花爆竹零售店允许存放烟花爆竹数量, 应根据其周边环境和使用面积确
定。烟花爆竹零售店允许存放的总药量不超过 300kg ,总箱数不超过 300 箱,且应同时符合
以下规定:零售经营场所使用面积〉 10 m,且 w 15 m,,最大允许存放烟花爆竹总药量 70kg ,
最大允许存放烟花爆竹总箱数 70 箱;零售经营场所使用面积〉 15 m 且 w 25 m,最大允许存
放烟花爆竹总药量 100kg ,最大允许存放烟花爆竹总箱数 100 箱;零售经营场所使用面积〉
25
m
2
且
w
35
m
2
,
最大允许存放烟花爆竹总药量 140kg , 最大允许存放烟花爆竹总箱数 140 箱;
零售经营场所使用面积〉 35
m
且
w
50
m,
最大允许存放烟花爆竹总药量 190kg ,最大允许存
放烟花爆竹总箱数 190 箱;零售经营场所使用面积〉 50
m
且
w
70
m,
最大允许存放烟花爆竹 总药量
250kg , 最大允许存放烟花爆竹总箱数 250 箱;零售经营场所使用面积〉 70
m
且
w
200
m,
最大允许存放烟花爆竹总药量 300kg ,最大允许存放烟花爆竹总箱数 300 箱。
(三) 平面布置。
1 . 当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场所建筑物与其他场所联建时应符合如下要求: 零售经营场所与
其他方面不应有楼梯或洞口相通;零售经营场所正上方房间不应作为营业场所 , 不应作为培 训教室、会
议室,不应有人员留宿。
2. 不应将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场所作为其他生
产、 经营和生活等场所的进出通道 , 不应设 置床
铺。
3. 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场所采用临时建筑物时 , 应独立设置。
(四) 建筑结构。
1. 建筑物可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 , 也可采
用钢筋混凝土柱、 梁承重结构、 砌体 承重结构、刚架结构等 , 也可采用拼接式板房。
2. 建筑物的耐火等级应符合 GB50016 的规定,且不应低于三级。当建筑物独立设置且与 其他建
筑物相距超过 12m 时,其耐活等级可为四级。
3.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场所与其他场所联建时 , 其隔墙应为厚度不小于 1 80 毫米的密实砖 墙, 或者
耐火极限不低于 3 小时的其他密实墙 , 隔墙上不应设置门窗和洞口。
4.外墙门窗等洞口与其正上方房间对应开口之间应设置高度不小于 1.2m 的实体墙 , 或
挑出宽度不小于 1m 长度不小于开口宽度的防火挑檐, 或安装挑出宽度不小于 1m 长度不小 于开口宽
度的不燃材料制作的雨搭。
5 ?安全出口应通畅。建筑面积不大于 100 怦时,可设 1 个安全出口;建筑面积大于 100
怦时,安全出口不应少于 2 个;店内任意一点至安全出口的距离不应大于 15m
;
顾客进出的
宽度不应小于 1.5m ,搬运产品进出的门洞宽不宜小于 1.2m 。
6?安全疏散门宜采用向外开启的平开门。 采用其他形式的门时, 应符合消防安全疏散要
求。
(五) 电气与消防。
1.在零售场所醒目位置设置“严禁烟火” 、“易燃易爆” ,以及周边设置“严禁燃放烟花 爆
竹”等安全警示标识。
2.不应采用产生明火和有强热辐射的采暖设备; 采暖宜选用水暖, 且产品与采暖设备的
距离应不小于 30 厘米。
3 ?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场所周围 25m 范围内若有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 两者之间应有不燃
材料实体隔挡。
4.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 应配备至少两具 5 公斤及以上的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 灭火器
放置位置应便于取用。 使用面积不大于 100 怦时,应至少配备 2 具;使用面积大于 100 怦时, 应至少
配备 4 具且分为 2 个设置点。
5.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场所的电气线路不应有明接头。
6.禁止使用白炽灯、 射灯等容易产生高温的灯具, 电气线路应穿钢管敷设, 也可采用带
有阻燃护套电缆或阻燃型绝缘导线。线路接头处可采用防护等级不低于 IP54 的接线盒。
7.采用非防爆型电器时,电器应与产品保持不小于 1.2 米的水平投影距离。
(六)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在满足条件的基础上,优先考虑经营场地开阔、安全条件好和有烟花爆竹销售经验的申 请人,条
件相近的,以申请时间的先后次序决定。
四、申办材料
零售经营者申请领取零售许可证时,应当向区应急局提交申请书、零售点及其周围安全 条件说明
和区应急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剩余10页未读,继续阅读
资源评论
清风和酒言欢
- 粉丝: 0
- 资源: 4万+
下载权益
C知道特权
VIP文章
课程特权
开通VIP
上传资源 快速赚钱
- 我的内容管理 展开
- 我的资源 快来上传第一个资源
- 我的收益 登录查看自己的收益
- 我的积分 登录查看自己的积分
- 我的C币 登录后查看C币余额
- 我的收藏
- 我的下载
- 下载帮助
安全验证
文档复制为VIP权益,开通VIP直接复制
信息提交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