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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入库纳统工作流程及具体要求
索引号:XXGK-2017-003076
发文机关:项目入库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2017-05-15 09:22
发布机构:县统计局
浏览次数: 3195 次
一、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统计范围及报表报送方式
(一)统计范围标准:凡建设施工场地在凤县境内,批复、核准、备案
文件上核定的,计划总投资在 500 万元以上的项目。开发项目的主体单位必须
是在凤县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
(二)纳统程序:由项目主体单位向发改部门申报项目,发改部门通过
在线审批平台进行审批,项目主体单位取得项目的立项文件(批复或备案文
件)后,完善好入库所需其它资料(下述)报县统计局申请入库。县统计局经
审核制作统一格式文档报经市、省、国家统计局逐级审批后,合格的进入全县
固定资产投资库,方可进行固定资产投资数据报送。
(三)投资数据上报方式及注意事项
1、投资数据上报方式
(1)5000 万元以下(500 万元—5000 万元)项目:每月由投资单位
向县统计局报送纸介质报表(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情况表,由统计局提供),由
统计局专业人员审核录入、汇总上报。
(2)5000 万元以上项目:每月由投资单位通过国家统计局联网直报平台自
主上报投资数据,网址:.lwzb.cn。
2、投资数据上报注意事项
(1)1 个项目当月上报投资额如果超过 3000 万元,需提供工程进度确
认单(后附)或设备购置票据。
(2)投资项目除单纯购置设备项目外,不得当月入库当月竣工,即建设
工期和上报投资数据最少在 2 个月以上。
(3)如项目累计完成投资等于计划总投资,则视为项目已完工。若累计
完成投资超出计划总投资,需要提供项目追加投资文件及项目竣工证明或工程
进度确认单。
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申报入库流程
(一)5000 万元(500—5000 万元)以下项目
5000 万元以下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当月申报入项目库(不入名录库),
当月可以报送投资数据。例如:**公司开发的**项目,该项目投资 3800 万元
3 月份该公司申报进项目库,3 月份就可以上报投资数据。
5000 万元以下项目入库所需的 3 项资料
(1)立项批文(如备案、核准、审批文件),可用能证明总投资额的环
评文件、可研报告等代替。
(2)施工合同(甲方为投资主体,乙方为有资质的建筑公司或工程队,
开工日期为 2017 年,并加盖双方单位公章。)
- - 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