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记本电脑长期借用协议》是学校与教师之间签订的一份法律文件,旨在规范教师对学校提供的笔记本电脑的长期借用行为。这份协议详细列出了笔记本电脑的配置、产权归属、使用目的、押金、保管责任、维修义务、年检制度、教师的使用义务、借用期限以及费用处理等相关条款。
一、笔记本电脑的配置和附件
协议中详细列出了笔记本电脑的具体配置,包括品牌、型号、出厂编号、MAC编号等基本信息,以及CPU、内存、硬盘、光驱、显示器、电池等主要硬件配件的数量和类型。此外,还提到了附件如电源适配器、驱动光盘、软包、鼠标等,确保教师了解设备的完整状态。
二、产权
根据协议,笔记本电脑的所有权归属于学校,属于国有财产,教师仅享有借用权。
三、用途与使用说明
笔记本电脑主要用于教学应用和工作,教师需按照操作规范使用,不得粗暴操作,不得安装与教学无关的程序,不得访问不良网站,还需定期更新杀毒软件,保持电脑的安全和正常运行。
四、押金
每位教师需支付一定金额的押金,具体数额在协议中未给出。押金用于保障学校财产安全,若出现遗失、损坏等情况,将从押金中扣除相应的维修或赔偿费用。
五、保管与维修
教师个人负责借用期间的笔记本电脑保管,遗失、损坏需赔偿。硬件维修费用由教师自行承担,保修期内按供应商的三包规定处理,保修期外或人为损坏则按市场价格自行承担。软件维护由学校信息中心负责,但仅限于恢复初始状态。
六、年检制度
学校每年进行一次年检,确保电脑配置完整、附件完好且运行正常。如发现配置缺损或使用问题,可从押金中扣除费用进行维修或维护。
七、教师义务
1. 教师需开设信息技术与学科整合的公开课,并提交相关材料。
2. 认真记录笔记本电脑的使用情况。
3. 若未满足公开课和使用率要求,押金将被扣除相应金额。
4. 连续两学期未达标,学校有权提前收回电脑。
八、借用期限与费用处理
借用期限为五年,期满或离职时需归还电脑,损毁或丢失需赔偿同等配置的笔记本。若扣除费用超过押金,教师需额外支付。未付清费用前,学校可暂停办理离职手续。
九、协议解释权与副本
协议解释权归校长室所有,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副本。
通过这份协议,学校与教师明确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为笔记本电脑的合理使用和管理提供了法律保障。教师在享受便捷教学工具的同时,也需履行好设备的保护和合理使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