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小股东想要罢免大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需要遵循一系列的法律程序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章程是罢免行动的基础,通常它会规定法定代表人的产生和变更方式。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企业法定代表人一般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登记。
罢免法定代表人的具体步骤如下:
1. **召开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如果公司章程允许,至少1/3的董事或监事会成员可以提议召开股东会,讨论法定代表人的变更。在此过程中,至少需要2/3的代表同意变更,才可进行下一步。
2. **依据法律规定**:根据《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当更换法定代表人时,需由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董事会作出决议。若原法定代表人无法或不愿履行职责,导致会议无法正常召开,半数以上的董事可以推选一名董事,或者由最大股东或其代表召集和主持会议,进行决议。
3. **临时股东代表会**:在公司运行出现问题,法定代表人与公司、股东或其他人员存在利益冲突时,可以召开临时股东代表会。只要有超过1/3的股东通过决议,就可以更改法定代表人。
4. **变更登记**:法定代表人变更后,根据《公司法》第三十条,公司应在30日内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
在实际操作中,股东会决议是关键。如果多数股权(超过50%)的股东已在股东决定书上签字,即使执行董事不同意,也可以解除其职务。相反,如果签字股东所占股权不足50%,则需要等待法院判决,若执行董事因犯罪被判有罪,才会丧失任职资格。
此外,《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有特定犯罪记录的人不得担任公司高管。《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规定,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进行诉讼。因此,冯某是否能代表甲公司起诉,取决于其是否通过合法的股东会决议成为执行董事和法定代表人。即使未完成工商变更,对公司内部来说,合法的决议仍然具有法律效力。
同时,公司公章的保管也是重要的一环。当法定代表人变更后,原法定代表人继续持有公章是不合法的。根据《物权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无权占有公司财产的行为应予以纠正,因此,沈某应当将公章返还给新的法定代表人。
罢免总经理的程序与罢免法定代表人类似,需参考公司章程中关于总经理的任免规定。如果公司章程没有明确,应参照关于董事长、股东会、董事会的权限条款。罢免总经理通常需要通过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并可能涉及到公司章程的修改,这需要2/3以上的股东同意。
小股东罢免大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是一个复杂的过程,需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确保所有的行动都是合法且有据可依的。在实际操作中,建议寻求专业法律顾问的帮助,以确保整个过程的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