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南大学学生社团管理条例知识点解析 #### 一、总则 - **目的与意义**:本条例旨在规范中南大学学生社团管理,促进学生社团健康发展,使其在校园文化建设、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学生成长成才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 **社团定位**:学生社团被视为实施素质教育的有效途径之一,是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引导学生适应社会、促进学生成才就业具有重要意义。 - **社团性质**:学生社团是由学生基于共同的兴趣爱好自愿组成的群体组织,遵循章程自主开展活动。 #### 二、学生社团的功能与类型 - **功能**:包括但不限于理论学习、学术科技研究、社会公益活动、文化娱乐活动、志愿服务和社会实践等。 - **管理主体**:校团委作为第一责任单位,通过设立学生社团联合会(学社联)来具体指导和管理社团工作。 - **管理结构**: - 直接挂靠校团委的社团由校团委管理。 - 挂靠机关部处的社团由该部门管理。 - 挂靠二级学院党委的社团接受该学院党委管理。 - 所有社团成立时需报校团委审批,并向校党委宣传部备案。 #### 三、学生社团的组建与注销 - **组建流程**: - 校级社团:需提交社团组建申请报告、章程、活动内容、负责人简历等材料,经过学社联资格审查、校团委审核、校党委宣传部批准后方可成立。 - 院级社团:材料报所在学院团委进行资格审查,经学院党委(党总支)初审,再由校团委审核、校党委宣传部批准。 - **特殊规定**: - 不得成立气功类社团。 - 跨校范围的社团必须严格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办理。 - **注销流程**:未按时注册或评审不合格的社团需根据学社联的要求进行整改,否则可能面临注销。 #### 四、学生社团的日常管理 - **挂靠单位职责**:负责学生社团成立的初审、考察社团负责人、审批社团活动、监管社团的换届招新、了解社团成员思想动态等。 - **指导老师要求**: - 必须具备副高级职称或副处级以上职务。 - 职责包括指导起草社团章程、指导社团负责人、审批社团活动、监管社团日常运作等。 - 对于不履行职责的指导老师将给予通报批评,严重者可能受到行政处分。 - **报到注册制度**:每学期初,校级社团需到学社联报到注册,并提交上学期工作总结和本学期工作计划。逾期未注册的社团可能面临负责人更换或社团注销的风险。 - **评估与监督**:学社联定期对社团进行全面评估,涉及社团活动、财务管理、内部建设等多个方面。评审不合格的社团需要进行整改,直到符合标准才能继续运作。 #### 五、总结 中南大学学生社团管理条例详细规定了学生社团的组建、日常管理、注销等环节的具体要求,旨在通过有效的管理和支持,促进学生社团健康发展,为学生的全面发展提供良好的平台。这些规定不仅保障了社团的正常运作,也为学生提供了广阔的成长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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