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部员工绩效考核管理规定》是企业内部用于评估和管理人力资源部员工工作表现的制度。这份规定旨在提升员工的工作绩效,通过绩效激励机制来确保人力资源部能够有效地达成其设定的工作目标。
该制度明确了考核的目的,即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通过绩效管理促进个人成长,进而推动整个部门的工作效率和质量。它适用于人力资源部的所有员工,涵盖了日常绩效管理以及绩效薪资等级的确定。
制度中的主要责任人是人力资源经理,他们负责执行对员工的周、月、年度考核,并有权调整考核方案。考核流程包括两个主要部分:周度工作计划量化考核和月度员工行为锚定考核法。
周度工作计划量化考核要求员工在每周一开始时回顾上周工作完成情况,并制定新的工作计划。这些计划需要具体化,包括时间量、数量和程度量的明确标准。计划需经过人力资源经理的审批,确认后执行。经理将根据一个月内员工完成的工作计划情况进行量化打分,作为月度绩效考核的一部分。
月度员工行为锚定考核则由人力资源经理通过填写《月度员工行为锚定考核表》来进行,考核指标涵盖处理能力、协调性、责任感、积极性、工作勤奋程度、办公室5S执行情况,以及可能的加减分事项。这种考核更侧重于员工的软技能和职业素养。
月度绩效考核总分为100分,其中周度工作计划量化考核占比70%,月度员工行为锚定考核占比30%。根据得分,员工绩效分为A、B、C、D四级,对应不同的薪资等级。若年度平均绩效得分达到90分以上,员工的薪资等级可在原基础上晋升一级,但不得超过其岗位所属等级的最高级别。
该制度还参考了《周工作计划与总结表》和《月度员工行为锚定考核表》等表格,这些表格为考核提供了具体的记录和评估工具,确保考核过程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这个绩效考核制度构建了一个全面、系统性的评估框架,旨在通过量化和行为观察的方式,客观地衡量员工的工作表现,以此驱动员工提升工作效率,实现个人和组织的共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