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交通大学第三次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科研岗位任务计算考核办法】是该校在2009年8月20日提出的一项重要改革方案,旨在优化科研岗位设置,激发全校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和创新性。改革遵循基于现实、着眼发展、分类指导的原则,旨在形成利于承担重大科研项目、组建科研团队和产出高质量科研成果的机制。
改革方案明确了四个基本分类:Ⅰ型单位为专门从事科学研究的独立二级单位,如研究院、研究所和中心,具备显著科研优势;Ⅱ型单位包含国家重点学科、科研团队或科研基地的依托单位,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为主要工作;Ⅲ型单位包括文科、理科、管理类以及新兴工科单位,教学与科研并重;Ⅳ型单位主要是教学为主,科研为辅的单位,如体育部等。
科研任务被分为基本科研任务和动态科研任务。基本科研任务包括纵向经费、横向经费、检索论文、统计源及核心期刊论文、科技奖励和授权专利,分为年度考核任务和周期考核任务。动态科研任务则针对每年的特殊科研需求,如重大项目、基地和团队建设等。科研任务的计算基于单位副高级及以上人员的数量和前一年的平均成绩,确保任务的公平性和挑战性。
考核方面,分为年度考核任务、周期考核任务和动态科研任务考核,依据综合完成率评定优秀、合格和未完成三个等级。考核结果直接影响岗位奖励,优秀的将获得额外奖励,未完成的将面临岗位分配的扣减。
科研岗由基本科研岗和动态科研岗构成,基本科研岗的计算依据单位各项任务的完成情况,动态科研岗则按照动态科研任务协议书执行。这种考核办法旨在建立一个既能激励科研人员积极投入,又能有效评估科研成果的制度框架,促进学校整体科研水平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