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成果评价是科技创新活动中至关重要的一个环节,它对科研成果的质量、创新性和实用性进行科学、公正的评估。"科技成果评价托付书"是完成单位向评价机构提交的一份正式文件,用于启动科技成果的评估流程。这份文档详细规定了各项填写要求和注意事项,确保评价过程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1. 完成单位:指参与项目研发的主要单位,当有多个单位共同完成项目时,通常按照项目任务书或技术合同中的顺序,由第一完成单位填写。如果完成单位有所变动,需先经过所有完成单位的协商一致。
2. 托付单位:通常是项目的第一完成单位,负责提交科技成果评价托付书,单位名称必须与公章一致。若有多家单位合作,由主要负责单位提出委托,所有单位需达成一致意见。
3. 受理日期:评价机构接收托付书并确认受理的日期,由经办人填写并签字,标志着评价程序的正式启动。
4. 托付单位情况:包括托付单位的行政隶属关系、所在地区、单位属性(如大专院校、科研单位、企业等)、联系人信息,这些信息有助于评价机构了解成果的背景和归属。
5. 主要研究人员:按其对成果贡献度的大小依次填写,需得到所有完成单位的同意,确保评价的公正性。
6. 托付单位意见:由托付单位填写并由领导签字,表明对评价活动的态度和支持。
7. 评价机构意见:由评价机构填写,经办人和主管领导签字确认,表示对评价活动的接受和执行。
8. 评价方式:由托付单位选择合适的评价方法,如专家评审、现场考察、同行评议等,根据科技成果的特性和需求来确定。
9. 涉密成果:明确声明不受理涉密类科技成果的评价,强调了保密性和合规性的重要性。
10. 真实性承诺:托付方和完成单位、完成者需提供真实的技术资料,任何虚假数据和材料可能导致法律责任。
填写科技成果评价托付书是确保科技成果评价过程规范、公正、透明的关键步骤,对于科技成果的认定、推广以及后续的产业化有着深远的影响。通过严谨的评价,可以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促进科技进步和社会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