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负责对全行信息系统安全和电子渠道业务的审计,包
括对总行信息技术治理部、电子银行部、软件开发中心和数据处
理中心内控治理及业务部门计算机安全应用方面的审计;
(3)参与总行业务应用软件的开发审核,重点是软件程序
风险操纵的审核,软件投入应用前的测试、验收等;
(4)对全行信息系统安全和电子渠道业务进行审计并作出
评价;评估各计算机业务处理系统在实现内部操纵制度各个环节
方面的操纵能力及可审计性,发觉薄弱环节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
建议。
(5)对地区和省直分行所在地都市审计部,信息系统安全
审计工作进行指导,并对其报送的信息系统专项审计报告进行批
阅,提出意见;
(6)组织和实施全行性的信息系统和电子渠道业务审计;
(7)负责省直分行及部分省辖行 IT 业务及电子渠道业务
现场审计;
(8)收集、分析、归纳、汇总 IT 业务和电子渠道业务审
计信息,撰写 IT 业务和电子渠道业务审计分析报告和工作总结
等。
(9)负责审计支持系统治理、运行维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