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保密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 xx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保密工作,防止过失或故意泄密而
给国家、集团和公司造成损失,根据《保密法》及《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保密
管理制度》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保密的范围:
(一)国家、云南省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须保密的事项。
(二)关系公司利益、各接受服务单位利益,在一定时间及一定期限内只限定一定
范围人员知悉的商业秘密。包括:公司相关会议决策重大事项、各接受服务单位在财务
信息系统中的会计信息等。
第三条 保密管理原则。按照“主管领导负责、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切实
落实公司保密工作责任制,确保涉密信息的安全。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保密管理工作。
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职责:审批公司保密管理制度。
第六条 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职责:
(一)审议公司保密管理制度;
(二)确定公司商业秘密密级;
(三)研究决策保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七条 公司领导班子成员职责
对分管部门的保密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负责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保密工作,
及时处理保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失泄密事件。
第八条 公司保密管理工作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职责如下:
(一)负责公司保密管理制度的制定、执行,监督、检查、指导,协调各管理部门
的保密工作;
(二)研究、分析公司保密工作的形势及存在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改进和加强保密
工作的建议;
(三)按公司规定执行保密范围、密级、保密期限的确定、变更、解除的方案;
(四)按集团及公司规定执行涉密人员管理和联系保密业务培训;
(五)负责组织实施公司涉密文件的清退、资料的销毁;
(六)负责组织涉密计算机等有关信息产品、设备购置、投入使用前的选型、检查
检测和使用过程中保密技术检查、维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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