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保护集团〔下简称集团〕持有的知识产权,加强知识产权管理,鼓励创造创造,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决定?的要求,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 本方法所称的知识产权包括?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反不正当竞争法?
等有关法律所规定的权利,其中主要包括:
〔一〕专利权:主要包括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配方、新设计的专利申请权、专利
权、专利实施许可权等。
〔三〕著作权:主要利用集团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集团承当责任的产品设计图纸及
其说明,摄影、录音、录像等职务作品的著作权;由集团提供资金或资料等为创作条件,组织
人员进行创作的作品所享有的著作权。
〔四〕商业秘密〔含技术秘密和经营秘密〕:主要是不为公众所知悉,只属集团拥有的经营
管理、工程、设计、市场、租赁、效劳信息等。
〔五〕其他单位委托集团承当的科研任务并负有保密义务的科技成果权。
〔六〕集团引进的专利、商标、著作等知识产权。
〔七〕?反不正当竞争法?所赋予的权利,如商号、域名、网络地址专用权等。
第三条 集团各级领导、各部门应当采取切实措施加强对集团知识产权工作的管理,增强
员工知识产权法律保护意识,维护集团无形资产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 集团的知识产权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组织、个人不得侵犯。凡集团〔包括总部、
控股企业、分公司及各地的分支机构,下同〕的员工〔含集团各级领导、无固定期限的员工、
合同制员工、临时工等,下同〕,或集团实习、学习、进修或合作研究的研究人员,均应遵守本
方法。
第五条 集团成立知识产权领导小组,由集团常务副总裁及集团办公室、法律事务部、人
力资源部、设计公司、市场资源部等负责人组成,常务副总裁领导小组组长。知识产权领导小
组是集团知识产权的领导机构,负责对集团知识产权的宏观管理,其主要职责是:
〔一〕制定集团知识产权工作开展的策略及规定;
〔二〕审查集团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的有关方法、工作规划、方案;
〔三〕指导、检查、监督集团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的工作执行情况;
〔四〕规划处理与集团有关知识产权的争议,保护集团的知识产权;
〔五〕其他有关知识产权的领导、管理和协调工作。
第六条 集团在法律事务部设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由法律事务部主管兼任知识产权管理
办公室主任。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是知识产权领导小组的下设机构,归口管理知识产权工作,
负责处理集团知识产权管理的日常事务,其主要职责是:
〔一〕草拟集团知识产权管理的有关方法、工作规划、方案,组织开展集团的知识产权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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