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零星费用现金报销制度》是针对酒店日常运营中涉及的各类小额现金报销进行规范的一项管理制度。这一制度旨在强化财务管控,确保财务纪律的严格执行,并遵循国家财政的相关规定。以下将详细阐述其中的主要内容:
1. **早、中、夜班津贴**:这部分规定了酒店员工在早、中、晚班工作时的津贴发放标准和流程。津贴的享受时间按照人力资源部的规定执行。中、夜班津贴的报销需由各部门统计员工的上下班情况,每月汇总,并由部门领导签字,经过人力资源部的审核批准后,由财务部统一发放。
2. **差旅费报销**:
- **市内出差**:市内出差的误餐费按照标准执行,凭单据报销;车费需提供车票,由部门领导签字后按实际发生额报销。对于享受私车公用补贴的员工,若因特殊情况(如恶劣天气或长途)需报销市内车费,需经部门领导同意并凭票报销。
- **外地出差**:员工出差需填写出差申请单,注明出差事由、地点、日期及暂借差旅费金额,经部门领导和酒店主管领导批准。根据出差目的地的不同,有不同的伙食补助标准。参加外部会议的员工需取得主办单位的证明,以报销伙食补助。出差首尾两天的伙食补助按实际出发和抵达时间计算。出差期间已报销差旅补助者,不再支付夜餐费等相关费用。乘坐交通工具的标准有明确限制,特殊情况需总经理批准。车船费和住宿费凭票据按标准报销,且需经过审批流程,即部门领导审核,分管副总经理签字批准,部门领导的报销还需总经理审批。
3. **托费报销**:托费的报销需提供收据和独生子女证,经主管部门和人力资源部审核后按规报销。对于困难补助费,员工需本人申请并填写申请表,经过人力资源部和工会的审批后发放。
这个制度确保了酒店在处理零星费用报销时的透明度和合规性,明确了各类费用的报销条件和流程,有利于防止财务风险,同时也保障了员工的合法权益。在实际操作中,各部门和员工都需严格按照这些规定执行,以维护酒店的正常运营和财务管理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