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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产业扶贫项目管理办法
陕西省产业扶贫项目管理办法
陕西省产业扶贫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陕扶办发〔 2021〕43 号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产业扶贫项目管理,不断提高我省产业扶贫工作水平,加快
贫困农户脱贫致富步伐,根据《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
(2021— 2021 年)》(中发 [2021]10 号)、《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财农
[2021]412 号)、《陕西省扶贫开发条例》及相关政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产业扶贫项目是指使用财政扶贫资金进行补助和贴息的、能带动贫困农户增
收的生产发展项目。具体包括财政扶贫资金补助项目和扶贫贴息贷款项目。
第三条 产业扶贫项目围绕区域特色主导产业 , 按照“一村一策、一户一法”扶贫方略,
通过培育壮大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扶持和带领贫困农户发展产业,提高贫困地
区农业生产的标准化、规模化、专业化水平,促进贫困地区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和农产品
加工业结构升级,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增加贫困农户收入。
第四条 产业扶贫项目在扶持区域选择上,按照国家连片特困片区县、国家扶贫开发
工作重点县、省级连片特困片区县及面上有扶贫任务县的先后顺序,择优扶持。在同等条
件下,对国家片区县和国家重点县的项目优先扶持。
第五条 各级扶贫行政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对产业扶贫项目进行管理。项目资金在
年度财政扶贫资金预算中统筹安排。
第六条 产业扶贫项目坚持“瞄准贫困、集中扶持,突出特色、注重效益,民办公助、
择优立项”的原则。
第七条 产业扶贫项目实行项目法人负责制管理。
第二章 扶持对象和申报条件
第八条 产业扶贫项目扶持的对象包括:
(一)人均纯收入在陕西省扶贫标准线以下并登记在册的贫困农户;
(二)入社的贫困农户在 30 户以上或入社贫困农户占入社农户 30%以上的专业合作社
和专业协会;
(三)在贫困地区从事种植业、养殖业和农产品加工以及储藏保鲜、产地批发市场等
的涉农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