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1 包、农业信息化综合管理系统监理服务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供应商的资质要求:无
二、技术要求
一、 项目说明
现对山东省农业厅农业信息化综合管理系统进行监理采购,该系统依托山东省政务云平
台提供的云资源环境,以“一个平台、四个系统、十项标准、十二个农业信息资源数据库”
为总体建设框架。
1、一个平台
实现全省农业相关数据在农业信息数据管理服务交换平台上进行数据融合、计算分析和
应用服务,本期项目重点建设数据交换平台和交换系统以及这些数据库的数字化处理和整合
工作。
2、四个系统
按照整合、提升、协同、共享的原则,在农业信息化综合管理系统平台架构上加载山东
省农产品质量监管系统、山东省农业生产指挥调度系统、山东省农产品贸易监测预警分析系
统、山东省农业专家系统。
3、十项标准
本次标准制定是在梳理农业信息化综合管理相关标准的基础上,针对现有国家和地方标
准缺失或标准内容不能满足山东省农业信息化综合管理系统建设实际需求的领域,围绕山东
省农业信息化综合管理系统建设中的信息资源、数据、系统应用等方面基础、共性问题,采
用并制定一批相应的标准规范,新建标准 10 项。
4、十二个农业信息资源数据库
进一步完善数据采集、存储、统计、分析、应用功能,在农业生产、经营、管理、服务
全产业链上,建立覆盖整个山东省的农业信息资源数据库,并针对农业产前、产中、产后提
供有针对性、科学高效的农业信息服务。
二、服务内容
1、监理工作范围
对系统软件及管理软件的设计分析、安装调试、测试、验收全过程实施监理。
对应用软件系统开发进行监理,按照国家标准,审核软件开发方的开发文档,并对应
用软件进行阶段性测试。
对本项目所需的系统软件、应用软件的部署实施过程进行全程跟踪监理,直至竣工验
收。
2、监理工作内容
对本项目建设进行质量、进度、投资、安全的控制,参与信息管理和合同管理,组织协
调、并提供相应的系统质量抽测和咨询服务。
(1)工程质量控制
①审查并确认供应商的合同及实施方案;
②在技术上、经济上、性能上和风险上进行分析和评估,及时为采购人提供建议;
③制定信息系统验收大纲;
④对信息系统软件的安装调试进行旁站,与采购人共同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