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伯启】是元朝时期的一位官员,以其公正廉明和卓越的断案能力闻名。文中描述了他的几个重要事迹,展现了他的法律素养和道德操守。
在担任常州路推官时,曹伯启展现出严谨的法律精神。有一次,一位尉官抓到了三十个所谓的盗贼,并要在市场上公开处决。然而,曹伯启因为缺乏确凿证据而不相信这些人的罪行,不久后真的盗贼被找到,尉官因此被罢免。这表明他坚持公正,不轻信未经证实的指控。
在处理豪民黄甲的案件中,曹伯启揭示了黄甲利用财富诬陷佃户的真相,判定了黄甲杀人罪。这展示了他敢于揭露权贵的不法行为,维护法律的公平。
在任河南省都事、台州路治中期间,他受到御史潘昂霄和廉访使王俣的推荐,晋升为西台御史。曹伯启在处理陕西地方事务时,支持建立道学祠堂和学校,推崇许衡的道学,并纠正了诬告官员的平民,维护了司法公正。
在延祐元年,曹伯启升任内台都事,之后转任刑部侍郎。他在宛平县尹盗窃官银案中,反对丞相铁木迭儿处死无辜守卫的决定,仅给予杖责并流放,体现了他的宽大处理和尊重生命的原则。
在处理八番帅擅自杀人事件时,曹伯启避免了可能导致的边疆冲突,通过谨慎的调查,只追究前任指挥官的过错,使边境得以安宁。他还揭露并贬黜了四川廉访佥事阔阔木的苛刻行为。
曹伯启在财政征税问题上也表现出公正,如大同宣慰使法忽鲁丁的贪污案件,他坚决追讨欠款,促使受贿者退还赃款。
在英宗时期,他敢于直言,批评御史台官员的沉默,防止了皇上有杀谏臣的恶名。他还建议修改不合理的法律,认为现行刑法过于严苛,导致犯人往往身受多刑,而非每项刑罚独立适用。
晚年,曹伯启辞官归乡,受到人们的尊敬,他的故乡甚至将他住的地方命名为“曹公里”,表彰他的贤德。
曹伯启是一位坚持公正、勇于直言、善于断案、重视教育、反对腐败的杰出官员,他的事迹反映了元朝时期司法公正的追求与实践。他的行为对于后世的法制建设有着重要的启示作用,即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无论权贵还是平民,都应受到法律的公正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