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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 年 x 月 x 日
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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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城镇灵活就业等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就医指南
参保缴费
一、参保范围
1.市级统筹范围内在法定劳动年龄内的灵活就业人员、失业人员、按灵活就业身份退休人员、
自由职业者及未与用人单位建立明确劳动关系等人员;
2.个体工商户业主及从业人员中非本市城镇户籍、已参加我市个体从业人员养老保险的人员;
3.农业(外地)户口已随原单位参加本市医疗保险的,失业后继续在我市以个体身份接续养
老保险关系的失业人员;
4.外埠在沈购房的房主及其同一户口簿的配偶、双方父母和子女;
5.2008 年年底前,已经认定的国有和集体破产、困难企业的在职职工;
6.具有我市居民户籍以个体身份缴纳养老保险的农业户口居民。
二、经办流程及相关材料
(一)经办流程
1.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到盛京银行开办医疗保险缴费卡;
2.开卡两日后,本人或代办人持相关材料到所属医保局办理参保手续,打印缴费通知单;
3.当月 20 日前持医疗保险缴费卡到盛京银行足额缴纳缴费通知单所通知的缴费金额;
4.首次参保人员按规定时间到所属医保局领取医疗保险卡和《就医手册》。
(二)需提供的材料
1.盛京银行医保缴费卡;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个体养老保险缴费凭证(仅限个体工商户业主及从业人员、农业户口人员、外市来沈购房
人员、外地户口的灵活就业人员提供);
4.2004 年 1 月 1 日以后领取过失业保险金(携带《失业证》)/在全日制学校就学(《毕
业证书》)/参军(《复员证》)/户口后迁入本统筹地区(户口簿)/在外市缴纳基本医疗保险、
基本养老保险或省养老保险转入本市市级统筹范围内须提供相关保险关系转移证明材料原件及
复印件;
5.已退休人员还须提供退休审批表原件、养老保险金计发核定表原件及复印件;
6.外埠人员在我市购买商品房的房主及其在同一户口簿的配偶、双方父母和子女应先参加我
市养老保险,然后持《房屋所有权证》或《商品房销售统一发票》《契证》、身份证、户口簿
及医保缴费卡办理医疗保险。
三、缴费基数及缴费比例
灵活就业等人员可选择按上年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 10%或 6.8%比例缴费,缴费比例选择
后不允许再变更。选择按 10%比例缴费的,建立个人账户;选择按 6.8%比例缴费的,缴纳基
本医疗保险费期间不建立个人账户,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办理退休手续后,从次月起建立个人
账户。
注:上年市职工月平均工资每年 6 月份公布,每年 7 月 1 日起按重新公布的缴费基数缴费。
四、缴费时间
灵活就业参保人员须在每月 20 日前将基本医疗保险费按时、足额存入盛京银行医疗保险缴
费卡内,否则视为中断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