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罗姆的领导者-参与模型
领导者-参与模型简介
1973 年维克多·弗罗姆(Victor Vroom)和菲利普·耶顿(Phillip Yetton)提出了领导者
—参与模型(Leader-participation model),该模型将领导行为与参与决策联系在一起。由
于认识到常规活动和非常规活动对任务结构的要求各不相同,研究者认为领导者的行为必须
加以调整以适应这些任务结构。弗罗姆和耶顿的模型是规范化的——它提供了根据不同的情
境类型而遵循的一系列的规则,以确定参与决策的类型和程度。这一复杂的决策树模型包含
7 项权变因素(可通过“是”或“否”选项进行判定)和 5 种可供选择的领导风格。
弗罗姆和亚瑟·加哥(Arthur Jago)后来又对该模型进行了修订。新模型包括了与过去
相同的 5 种可供选择的领导风格,但将权变因素扩展为 12 个,其中 10 项按 5 级量表评定。
该模型认为对于某种情境而言,5 种领导行为中的任何一种都是可行的。它们是:独裁
I(AI),独裁 II(AII),磋商 I(CI),磋商 II(CII)和群体决策 II(GII),具体描述如下:
� AI:你使用自己手头现有的资料独立解决问题或作出决策。
� AII:你从下属那里获得必要的信息,然后独自作出决策。在从下属那里获得信息时,
你可以告诉或不告诉他们你的问题。在决策中下属的任务是向你提供必要信息而不是提出或
评估可行性解决方案。
� CI:你与有关的下属进行个别讨论,获得他们的意见和建议。你所作出的决策可能
受到或不受下属的影响。
� CII:你与下属们集体讨论有关问题,收集他们的意见和建议,然后你所作出的决策
可能受到或不受到他们的影响。
� GII:你与下属们集体讨论问题,你们一起提出和评估可行性方案,并试图获得一致
的解决办法。
弗罗姆和加哥运用计算机程序简化了新模型的复杂性。不过,如果这其中不存在“灰色
带”(即变量十分清晰,能够以“是”或“否”准确回答),没有严格的时间限制,并且下属
在地域上也不分散时,管理者依然可以运用决策树来选择他们的领导风格。图 11—6 描述了
其中一种决策树。
领导者-参与模型的优劣分析
对最初版本的领导者一参与模型进行的考察得到的结果十分积极,由于修订的模型新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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