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琵琶行》课文分析及基础知识检测
一、学习要点
(一)作者及写作背景简介
白居易(772--846),唐代诗人,字乐天,号香山居士,祖籍太原。为官曾于
晚年担任太子少傅,去世后,赐谥号为“文”,世称白傅、白文公。他积极倡导新乐
府运动,主张“文章合为时而著,诗歌合为事而作”,写下了不少感叹时世、反映人
民疾苦的诗篇,对后世颇有影响。他的诗歌主张和诗歌创作,以其对通俗性、写实
性的突出强调和全力表现,在中国诗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是我国文学史上相当重
要的诗人。
以 44 岁被贬江州司马为界,白居易的一生可分为前后两期。前期是兼济天下
时期,后期是独善其身时期。
白居易 29 岁时中进士,先后任秘书省校书郎、盏至尉、翰林学士,元和年问
任左拾遗,写了大量讽喻诗,代表作是《秦中吟》十首和《新乐府》五十首,这些
诗使权贵切齿、扼腕、变色。
元和十年六月,白居易 44 岁时,宰相武元衡和御史中丞裴度遭人暗杀,武元
衡当场身死,裴度受了重伤。白居易十分气愤,便上疏力主严缉凶手,以肃法纪。
当时掌权的宦官集团和旧官僚集团居然保持镇静,不急于处理,并且借机大肆攻击、
中伤白居易,白居易终因此事被贬为江州司马。实际上他获罪的根本原因还是那些
针砭时弊的讽喻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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