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全球化的深入推进,中国保险业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与机遇,尤其是在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之后,其税制改革成为业界关注的焦点。本文将深入探讨中国保险业税制改革的必要性与存在的问题,以及提出相应的改革建议。
当前中国保险业的税收体系中,营业税的征收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行业的国际竞争力。在国际保险市场,大多数国家已转向征收增值税(VAT)或者已完全免税,但中国仍对保险业征收营业税,这一做法与其他国家的做法相悖。营业税的存在不仅增加了保险企业的税负,影响了企业的资金流动性,还对出口型保险业务形成不利影响,致使国内保险公司在国际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尽管自1997年起企业所得税有所下调,营业税的相对提高仍然抵消了所得税税率下降的正面效应,加剧了保险业的风险积累。
营业收入实现方式的问题也不容忽视。中国的会计准则要求保险企业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对未实际收到的保费进行预缴营业税,这种做法在资金占用上给企业带来了不必要的负担,特别是对于新成立的保险公司而言,更是增加了经营难度。再保险业务中,保险企业还需代扣代缴分保公司的营业税,进一步加剧了资金压力。
税收政策的差异对于内外资企业的影响也是保险业税制改革需要关注的问题。具体而言,外资企业在中国公益捐赠的税前扣除比例比内资企业更高,工资费用的列支限制也更加宽松,固定资产折旧和坏账损失的处理方法不同,这些差异性政策在WTO背景下有可能削弱国内保险企业的竞争力。
巨灾准备金制度的缺乏也是一个显著的问题。尽管巨灾风险是保险业需要防范的重点,但中国税法并未明确规定保险企业可以提取巨灾准备金,这与许多西方国家的做法形成对比。在灾害频发的当下,缺乏这样的制度将使中国保险业在国际上处于劣势,对中国市场构成潜在威胁。
考虑到国际经验和做法,例如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成员国普遍对保险业征收增值税,并对特定保险业务提供免税或零税率优惠,以增强本国保险业的国际竞争力,中国税制改革亦应借鉴国际经验。这既有助于适应国际税收规则,也对提升中国保险业的国际竞争力至关重要。
针对上述问题,论文建议中国保险业税制改革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 取消或降低营业税税率,减轻保险企业的税负,并逐步过渡到国际普遍采用的增值税制度,同时对特定保险业务实施免税或零税率政策,以增强国内保险业的国际竞争力。
2. 统一内外资保险企业的所得税待遇,消除由于税收政策差异导致的不公平竞争,提升行业整体竞争力。
3. 建立合理的巨灾准备金制度,允许保险企业根据自身业务规模和风险状况提取巨灾准备金,加强行业风险管理能力。
4. 税制改革应充分考虑行业发展的特点和需求,平衡国家财政收入与保险业发展的关系,确保保险业的健康稳定发展。
中国保险业税制改革是一个复杂且重要的课题,不仅关系到保险业本身的健康发展,也关系到国家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和国际竞争力的提升。通过有针对性的税制改革,可以使中国保险业更好地适应全球化趋势,同时为国民经济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