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识 WTO 的功能及规那么
篇一:WTO 规那么的认识 1
WTO 规那么的认识:
参加世贸组织,就要遵守并执行世贸组织的原那么和规那么。对政府而言,治理经济的方
式面临着挑战;就企业而言,面对国内和国外在平等条件下的竞争,必须尽快完成适应开
放型经济的运营治理方式及市场战略的转变。
1995 年 1 月 1 日正式生效的《建立世界贸易组织协议》及其假设干附件是 WTO 各成员在
制定国际贸易领域中有关物资贸易、效劳贸易和知识产权的政策和法规时所必须遵照的一
整套规那么。
WTO 的主要目的是为各成员之间的贸易提供充分的竞争时机,并为此规定了两条根本原
那么,即最惠国待遇原那么(简称 MFN)和国民待遇原那么(national treatment)。最惠国待遇
保证各成员享有平等的竞争时机,而国民待遇那么保证出口国的产品和进门国的产品享有
平等竞争的时机。
WTO 有关条款规定,各成员间要对等的开放本国市场;各成员开展对外贸易不应采取不
公正的贸易手段进展竞争,特别是不能以倾销和补贴的方式销售本国产品;各成员的贸易
政策法规要有透明度;这些就构成了 WTO 的市场开放、公平竞争和透明度原那么。
上限制定了规那么。非关税措施不同意普遍使用。例如,一成员一殷不得禁止或限制物资
的进口或出口。施行此类非关税措施有明确的前提条件,而且只能通过规定的程序加以施
行。
WTO 规定了这些条件和程序。例如,一成员可以提高产品的关税或实行数量限制,保护
其国内产业免受进口激增的冲击。假设遇到国际收支困难,也可以采取措施减少进口。同
时,在有关协议中对采取上述行动的条件和程序作出了详细的规定。
为确保竞争时机的连续性,WTO 反对不公平的贸易做法,并提供了保护公平贸易的措施。
例如,假设某成员对其出口或消费进展补贴,或某公司通过不合理地降低产品价格进展倾
销,遭到不利阻碍的成员那么可以采取措施,抵消这些不公平贸易做法所带来的阻碍。
在国际贸易中,有时存在变相的贸易壁垒,比方对产品的质量或功能规定不必要的高标准、
或者高估进口产品价值以征收不合理的高额关税。或用其他手段减弱进口产品的竞争才能
WTO 关于这些行为都规定了明确的防范措施。
WTO 协议还制定了标准效劳贸易的根本规那么和标准知识产权保护的根本规那么。同时,
所有这些领域都已通过保障、争端处理与贸易政策审议机制而被统—在一个共同的施行框
架内,以保证各成员国的权利得到保护,其义务得到履行。
篇二:如何对待 WTO 的作用
如何对待 WTO 的作用
一、世界贸易组织(WTO)介绍
世界贸易组织(WTO)于 1995 年 1 月 1 日正式成立,它是独立于结合国的永久性国际组
织,总部设在日内瓦,有 153 个成员。它取代关贸总协议,负责治理乌拉圭回合一揽子协
议的施行,负责治理世界经济和贸易秩序。
世界贸易组织的主旨:(1)提高生活水平,保证充分就业;(2)扩大物资、效劳的消费
和贸易;(3)坚持走可持续开展之路;(4)保证开展中国家贸易和经济的开展;(5)建
立更加完善的多边贸易体制。
世界贸易组织的根本原那么:非歧视原那么;市场开放原那么;最惠国待遇原那么;透明
度原那么;贸易自由化原;互惠原那么;国民待遇原那么;公平贸易原那么;权利与义务
平衡的原那么。世界贸易组织的根本职能:治理和执行共同构成世贸组织的多边及诸边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