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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浙江省副省长、中国信息化百人会顾问毛光烈在信息化百人会第五次
专题研讨会上发表了题为《智慧城市建设难点与对策》主题演讲,对智慧城市建
设面临的问题与挑战及对策做了深入分析。在他看来,智慧城市具有智能感知、
系统协同、智慧处理、机制先进、服务优质等特征,但目前我国智慧城市建设在
认识、技术、实践上还达不到“智慧”要求,存在一些突出的问题和挑战。
智慧城市建设正在我国各地如火如荼地开展,总体而言,主要有三种建设类
型:
第一种是技术工程项目建设型。把智慧城市当作技术工程项目来做,其特点
非常类似于建筑工程公司,忙于到处投标承包,技术工程一完成,城市政府与技
术工程公司的业务关系就完结了。
第二种是数字城市的扩充型。这种建设类型停留在数字城市的水平上,缺乏
对数据的智慧处理能力的开发,其特点是没有实现改变管理方式的要求,“信息
孤岛”现象仍然存在。智慧城市应该是以改变原有的服务、管理方式为前提的,
是以提供更智慧的服务为标志的。如智慧水网,无论管网哪儿出现问题,都能自
动发现并可有效预防、自主应急处置,不会造成混乱。
第三种是智慧能力建设型。这种建设类型的特点有:首先,具有业务云、管、
端一体化的智慧。以智慧交通为例,交通数据是由云存储并由云计算提供智慧处
理、指挥的;管网是具有智慧的数据感知与数据传输智能的;智慧终端是具有智
慧执行能力的。其次,具有市民主体(客户)、城市公共服务力量、依法监管力
量等人、机、物的系统协同服务能力。比如智慧交通,实际上就是在人、车、路、
场关系中进行人与车、车与路、车与停车场等方面开展有机协同。第三,不仅具
有根底标准与应用业务标准相统一的标准规范,也有能解决“一揽子”问题的云
服务工程公司进行建设运维,还具备技术手段与法律手段、管理制度相协调的网
络权益、秩序与安全的保障能力。
其中第三种智慧城市建设类型是比较有发展前途的。智慧城市应该具备智能
感知(能实现实时、全面与立体感知)、系统协同(能够实现一卡通、一链通、
一令通)、智慧处理(建立在大数据、云存储、云计算、业务建模和智能分析等
服务之上)、机制先进(投资运营机制高效、权益保障追溯完善、监管体制管用
等)、服务优质等特征。只有具备上述功能,才能称之为智慧城市。
还达不到“智慧”要求。认识上,很多人把智慧城市等同于数字城市,其实
智慧城市与数字城市是信息化不同发展阶段的产物,智慧城市基于数字城市,但
高于数字城市;技术上,没能开发“一揽子”解决问题的业务操作系统软件,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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