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企业在应对全球气候变化方面采取了积极的行动,特别是在自愿性节能减碳与温室气体减量方面。这份报告主要由工业总会的李季芳在2011年4月25日发表,阐述了台湾企业在这一领域的绩效和策略。报告的核心内容涉及推动台湾产业的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以及相关减量绩效的评估。
台湾工业总会作为推动此项工作的主体,致力于促进企业参与节能减碳活动。李季芳,作为工业总会业务处综合企划处副处长,以其在环境法学和社会学的专业背景,为这个项目提供了理论支持。报告中提及的“台湾减碳四法”和“温室气体减量推动方案”,是台湾政府为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所制定的法规和策略,它们为企业设定了减量目标,并规定了申请、审查、核配等流程。
台湾推动温室气体减量的策略包括先期专案和抵换专案,这两种项目均需遵循“可量测、可报告及可查证”(MRV)的原则,以确保减排活动的公正性和有效性。这一原则源自国际气候谈判,如2007年的巴厘岛行动计划和2009年的哥本哈根协议。MRV机制要求企业能够准确测量、报告并验证其减排成果,以保证碳权的公信力。
为了实施MRV机制,台湾建立了自愿减量资讯平台,企业需按照查核指引提交减量计划和绩效报告。平台的运作流程包括减量计划的提报、查核、数据分析和绩效统计。目标是在2011年至2015年间,由年温室气体排放量超过7万吨的企业,特别是钢铁、石化、水泥、造纸、纺织、电子等行业,共同实现500万吨CO2e以上的减排。
报告列举了参与自愿减排的各行业及其目标,例如,钢铁业目标减排679,516吨,石化业目标为3,553,358吨,造纸业为248,858吨等。此外,报告还强调了企业需定期报告上一年度的减排绩效,并根据审议结果调整减量计划,以确保减量措施的有效执行。
总结起来,台湾企业自愿性节能减碳与温室气体减量绩效的推动,是通过法律框架、国际合作原则、透明的信息系统和严格的核查机制来实现的。这不仅体现了台湾企业对环境保护的责任感,也展示了他们在全球气候变化治理中的积极作用。通过这样的努力,台湾有望在降低碳排放的同时,推动产业升级和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