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贯彻执行音乐课程标准讲义》探讨了新旧音乐课程标准的区别以及在新标准下小学音乐课堂教学的有效性。新标准旨在强化音乐课程的人文性、审美性和实践性,注重音乐本质的感染力和特点,同时也对课程内容、教学方法和评价体系进行了详细规定。
在课程性质上,新标准更加明确地将音乐课程定位为人文性、审美性和实践性的融合,强调以音乐审美为核心,以兴趣爱好为动力,鼓励学生积极参与音乐实践和创新。同时,新标准突出了音乐的美育功能,通过音乐活动划分教学领域,设计丰富的实践活动,引导学生主动参与。
在课程理念上,新标准整合了五个主要观点:以音乐审美为核心、鼓励音乐实践和创新、关注学科综合、面向全体学生以及弘扬民族音乐和理解音乐文化的多样性。这些理念旨在培养学生的音乐素养,包括音乐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审美情趣和文化认知。
课程目标的设定更加具体和明确,旨在通过音乐学习让学生体验艺术魅力,涵养美感,和谐身心,培养良好的审美情趣和乐观态度。学习内容包括感受与欣赏、表现、创造和音乐与相关文化四个方面,涵盖了音乐表现要素、情绪情感、体裁形式、风格流派,以及演唱、演奏、识谱、编创等活动。
在教学实践中,新标准提供了实用的建议,如教学、评价和教材编写要立足音乐本质,把握教学内容,开发和利用课程资源。此外,还强调了教学过程中对学生音乐基础知识和技能的培养,以及对音乐历史与相关文化知识的传授。
对于目标的调整,新标准更加注重学生对音乐持久的兴趣和基本音乐素养的形成,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目标强调尊重艺术,理解和欣赏多样性的音乐文化。过程与方法目标强调完整聆听音乐,体验音乐的感性特征和精神内涵,通过实践和模仿提升音乐表现和创造能力。知识与技能目标则对音乐基础知识和技能进行了细分,增加了节拍、调式、风格流派等概念,同时也重视音乐历史与相关文化知识的学习。
针对不同学段,新标准也提出了具体目标,例如在3至6年级阶段,增加了合唱、乐器演奏和音乐创造活动的比重,考虑到学生的生理发展,5至6年级学生进入变声期,课程需融入嗓音保护知识。
新音乐课程标准旨在构建一个全面、系统且富有实践性的教学框架,以提高学生音乐素养,激发其对音乐的热爱,培养他们成为全面发展的人才。教师在实施教学时,应依据新标准调整教学策略,确保教学内容与目标的一致性,从而提高小学音乐课堂的教学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