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 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在岗人员退出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增强核心竞争力,确保公司可持续发展,建
立和完善人员退出机制,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在岗人员。
第三条 在岗人员退出管理坚持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
原则;坚持动态管理、适度退出的原则。
第二章 退出方式
第四条 在岗人员退出包括从本岗位退出、从公司退出
和退回劳务派遣单位三种方式,按照在岗人员退出意愿可划
分为自然退出、自愿退出和非自愿退出。
第五条 在岗人员自然退出指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死
亡等情形而从公司退出。
第六条 在岗人员自愿退出包括劳动合同制员工因本人
自愿提出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而从公司退出,以及劳务派遣
制人员因本人自愿提出离职而被退回劳务派遣单位。
第七条 在岗人员非自愿退出包括:
(一)新入职员工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从
公司退出。
(二)劳动合同制员工年度绩效等级为 D,从本岗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