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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馆档案管理办法
一.图书馆档案是指图书馆及其工作人员在各项活动中产生的、具有查考利用
价值并归档保存起来的材料。我馆归档的材料分文书档案和业务档案两类,材
料形式主要有:图纸、图表、文字材料、照片、电子形式等。
二.我馆文书档案和业务档案由馆办公室集中统一管理,以维护它的完整性、
真实性。负责档案管理的人员应认真负责,对各方面应归档的材料及时督促、
检察、收集、鉴定、整理。本馆各部门及工作人员应积极主动提供有关归档材
料,保障档案工作顺利进行。
三.我馆文书档案按类别归档,归档的内容主要包括,
I.上级文件:政府部门、图工委、图书馆学会下发至我馆的文件。 2.
校内文件:学校及其职能部门下发至我馆的有关文件,包括决议、规章制度等。
3. 本馆文件:馆内的有关决定,规章制度等。
4. 规划计划:本馆制订的长远规划和工作计划。
5. 工作总结:各部室、全馆所做的工作总结。
6. 报告及批复:本馆向学校及有关部门递交的请示报告及批复意见。
7. 来往信函:我馆与外单位有工作关系时产生的信函。
8. 会议文件:我校图书情报工作委员会会议材料,本馆主办的有关会议材料,
我馆人员参加校外会议的材料及递交的论文,本馆各种会议的记录。
9. 大事记载:随时对本馆发生事情进行的记录,收集有关报刊对我馆的报道。
10. 馆舍资料:有关我馆建筑、内部改建的有关资料,以及内部布置的资料。
11. 设备家具:有关我馆设备、家具的购置、制做等方面的资料,以及设备维
修记录。
12. 机构人员:我校图工委、图书馆机构的情况及人员名单,人员进馆离馆情
况。
13. 晋升材料:有关我馆人员晋升、评职称的有关资料。
14. 统计资料 :各部室上报的统计数据和全馆汇总的资料,以及我馆上报的数据
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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