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工安全工作规程》是电力企业生产区域内对热工作业进行安全管理的重要规范,旨在确保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的焊接、切割等热工作业的安全性,防止火灾和爆炸事故的发生。本规程主要适用于临时性的热工作业,不包括固定热工区和固定用火作业。
规程引用了多个相关标准,如《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 16 - 87)、《厂区设备内作业安全规程》(HG 23012 - 1999)和《厂区高处作业安全规程》(HG 23014 - 1999),这些标准为热工作业提供了基础的安全指导原则。
热工作业被分为三个级别:特殊危险热工作业、一级热工作业和二级热工作业。特殊危险热工作业是在运行中的易燃易爆设备或特殊危险场所进行的作业,一级热工作业是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的一般性作业,二级热工作业则是其他不那么危险的热工作业。在特定情况下,如全厂停车并采取安全隔离措施后,二级热工作业管理可以放宽。而在节假日或特殊情况时,热工作业的管理应当升级。
规程中详细规定了各级别热工作业的安全防火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必须办理热工安全作业证,执行设备内和高处作业的相关规定;在热工作业前,涉及的设备、管道必须清洗置换并分析合格;在特定区域作业时,需要采取额外的防火措施,如防止火花溅落引发事故;在氧气设备上作业时,氧含量不能超过20%;避免在恶劣天气条件下进行露天作业;设置专人监火,清理现场易燃物,配备消防器材;使用气焊工具时,需保持氧气瓶与乙炔气瓶的安全距离,避免暴露在阳光下;在铁路沿线作业时,遇到危险品运输列车需立即暂停;在有可燃物的结构内作业,需采取防火隔绝措施。
此外,规程还强调了作业完成后要清理现场,确认无残留火种,以确保作业现场的安全。特殊危险热工作业除了遵循上述一般性要求外,还有更严格的规定,比如在特定条件下不应进行热工作业,以防止发生不可控的危险状况。
《热工安全工作规程》是电力企业安全生产的重要指南,涵盖了热工作业的全过程,从分类到具体操作步骤,再到安全防护措施,都是为了确保在易燃易爆环境中的作业安全,防止火灾和爆炸事故,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