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电气设备分为高压和低压两种:
高压电气设备:电压等级 > 1000V以上者;
低压电气设备:电压等级 ≤1000V 及以下者。
2.运用中的配电线路和设备,系指全部带有电压、一部分带有电压或一经操作
即带有电压的配电线路和设备。
3. 经医师鉴定,无妨碍工作的病症(体格检查每两年至少一次)。
4. 进出配电站、开闭所应随手关门。
5.
作业人员对本规程应每年考试一次。因故间断电气工作连续三个月及以上者,应重
新学习本规程,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恢复工作。
6. 在多电源和有自备电源的用户线路的高压系统接入点,应有明显断开点。
7. 高压手车开关拉出后,隔离挡板应可靠封闭。
8.
地下配电站,宜装设通风、排水装置,配备足够数量的消防器材或安装自动灭火系
统。过道和楼梯处,应设逃生指示和应急照明等。
9. 配电站、开闭所、箱式变电站的门应朝向外开。
10.
室内母线分段部分、母线交叉部分及部分停电检修易误碰有电设备的,应设有明显
标志的永久性隔离挡板(护网)。
11. 配电设备的排列布置应在其前后或两侧留有巡检、操作和逃生的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