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量等。
③ 除密封件、液压管接头类、U 型销类不要求交旧件
外,其它件一律交旧。
④ 井下闲置设备必须在一周内出井交机电科。
达不到上述要求,每出现一次罚款机电矿长 500 元。
第九条:修旧利废管理办法
修旧利废原则:最大限度的发挥各煤业的自修自制能
力,能自制的不外购,能自修的不外委。
① 未成立修旧利废组织机构的,罚矿 10000 元,罚
矿长 500 元。
② 未建立修旧利废台帐,罚分管矿长 200 元。
③ 对修复设备未进行验收,罚机电副总 200 元。
④ 要求各煤业公司每月上报修理计划时,将新品价格
注明,当月修复总金额未达到计划金额,每降低 10%,罚
矿 1000 元,机电矿长 100 元,依次类推,未达到 10%的
按 10%计算。
⑤ 需外委修理的设备修理费用在 5 万元以上的必须报
公司机电部核实后,公司分管副总经理批准,方可外委修
理。否则每出现一次罚矿 1 万元。
⑥ 外委修理必须选择有资质的修理单位进行修理,如
发现委托无资质单位修理,罚机电矿长 1000 元。
⑦ 修理设备到矿后,设备管理人员必须进行验收,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