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体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此次文体局深化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旨在强化对各类文化、体育设施的消防安全管理,确保市直文体新系统的安全稳定。行动遵循《全市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的指导,自即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对办公区、家属区、库房、文体场馆、出租房屋、文化市场等多个关键区域进行全面的安全排查和整治。
**工作目标**
工作目标是确保系统内消防安全,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强化消防安全责任制,提高防火意识。通过大火灾隐患的排查整治、消防宣传教育和灭火救援能力的提升,消除潜在的火灾风险,创造一个安全的文体活动环境。
**组织领导**
成立了由赵国平、牛孝文担任组长,朱宏才、包海卫、周、常明军、黎贵英担任副组长的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常明军同时担任督察组组长。小组负责任务部署、工作监督、信息收集与协调,以确保整治行动的有效执行。各市直文体新单位也需设立相应机构,共同参与整治工作。
**整治范围及内容**
整治范围涵盖办公区、家属区、文体场馆、出租房屋、库房、学生宿舍、展厅、排练厅、文化娱乐场所等。整治内容主要包括:
1. **未经消防部门审核的文化娱乐场所**:未获得消防部门批准就投入运营。
2. **消防设施不完善**:设施配置不足,未保持良好运行状态,消防控制室管理缺失,值班人员无法正确操作消防设施或不清楚紧急情况处理流程。
3. **未执行定期检查制度**:固定消防设施的检查、检测和保养未按期进行。
4. **疏散通道问题**: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设置不合规,或被占用、堵塞、封闭,安全出口不足。
5. **违章使用易燃物质**:违章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室内装修使用易燃材料。
6. **影响逃生的障碍物**:建筑外墙、门窗设置影响逃生的广告牌、铁栅栏。
7. **消防安全宣传不足**:窗口单位、文化娱乐场所未进行有效消防安全提示,员工培训不扎实,未组织灭火疏散演练。
8. **电器设备与线路问题**:电器设备老化散热不良,电线老化未及时改造。
9. **灭火器材不合规**:灭火器材数量、型号不符合规定,防雷防静电设施不达标。
10. **易燃易爆品管理不当**:非法储存、销售、运输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在“三合一”场所(住宿、生产和储存合用)。
11. **应急照明与疏散指示**: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缺失、损坏或标识不清,被遮挡。
通过上述整治措施,文体局将全面加强消防安全工作,提升火灾防控能力,为市民提供一个安全的文化和体育活动空间。同时,这次专项整治行动也将提高公众的消防安全意识,推动形成人人关注消防、人人参与消防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