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旨在确保城市消防安全,预防和遏制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该方案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福建省消防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以“一降一改”为目标,即降低火灾事故特别是死人火灾事故,改进火灾隐患排查与整改工作。
在组织结构上,成立了福州市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消防支队支队长担任组长,市消防工作联席会议成员为副组长,下设办公室在市消防支队,以便协调统一行动,确保专项整治工作的有效执行。各县级市、区及市直相关部门也需设立相应机构,共同参与整治工作。
专项整治的重点包括社区消防设施、地下空间、高层公共建筑、"三合一"场所和开发区(工业园区)等,针对这些区域进行火灾隐患排查。同时,针对特定的火灾隐患状况,各级部门及县(市)区将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整治活动。
整治内容涵盖了多个方面,如单位领导责任制的落实、建筑及内装饰工程的消防审核和验收、单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情况、消防设施的运行和维护、疏散通道的安全、防火分区的合规性、村(居)委会的消防工作、政府与乡镇(街道)签订的消防安全责任状、义务(志愿)消防队的建立、消防宣传教育的开展、市政消防水源的充足性以及突出的火灾隐患问题。
整治时间安排分为不同阶段,例如持续进行社区消防设施专项整治直至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验收结束。治理分工明确,市消防支队负责总体部署和监督,各级部门和区、县(市)负责各自领域的专项整治。
工作要求中强调了提高思想认识、严格履行消防监督职责、加大执法力度、提供优质服务以及利用媒体进行宣传报道,确保专项整治工作的高效实施和隐患的彻底整改。
该方案的实施将有助于巩固之前的整治成果,消除新的火灾隐患,创建一个更安全、和谐的社会环境,为福州市的社会经济发展提供坚实的消防安全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