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专业技术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地质专业技术人员必须熟练掌握地质专业
知识和煤矿安全生产专业知识并依法经过培训、取得安全
资格证。
一、岗位责任
第 1 条 积极组长开展地质工作,保证煤矿在生产、建设过
程中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
技术规范。
第 2 条 认真业务知识,提高业务素质。
第 3 条 按组长分工,认真、保质保量完成地质工作。
第 4 条 积极深入现场进行地质工作。建立健全各种测量资
料并实行档案化管理。
第 5 条 按时编制、提供地质说明书,并按规定报批。地质
说明书要便于指导设计、规程的编制和指导生产。
第 6 条 按照分工及时检查地面水害、邻近矿区水害情况,
及时发现隐患。
第 7 条 定期参加水害隐患排查,并提出防治水措施和意见。
第 8 条 及时发出水害通知单,通知施工区队采取措施。
第 9 条 根据分工认真做好全矿储量计算、回采率考核和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