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物馆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是针对博物馆这一特殊场所的消防安全而制定的一套详尽的管理制度,旨在确保博物馆的文物安全和人员安全。以下是该规定的重点内容和相关知识点:
1. **消防责任制**:博物馆建立了消防安全委员会,由馆长担任主任,主管安全的领导担任常务副主任,各部门负责人既是部门责任人也是消防安全责任人,确保消防安全工作层层落实。
2. **义务消防队**:由安全保卫部和各部门消防安全员组成的义务消防队,定期进行训练和学习,提高防火救灾能力。
3. **消防安全工作**:各部门消防责任人需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部门工作计划,定期检查消防设施,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完善消防制度,消除火险隐患。
4. **消防检查**:在重大节日或重要活动期间进行全面检查,检查内容包括消防组织落实、用电用火管理、消防设施维护、消防制度执行及隐患整改情况等。
5. **火险隐患处理**:发现火险隐患后,要明确隐患性质、制定解决方案、指派责任人、限定解决时间,对重大隐患需及时上报并采取临时安全措施。
6. **电器与火源管理**:使用大功率电器和临时火源需经主管领导审批,由安全保卫部备案。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
7. **消防器材管理**:由安全保卫部统一配备,各部门指定专人保管,定期检查,不得挪作他用,确保消防通道畅通。
8. **火警应对**:发现火情,应立即采取扑救措施,通知安全保卫部,必要时拨打119火警电话。安全保卫部负责组织扑救、疏散人员、保护文物并做好现场保护。
9. **火灾事故处理**:火灾事故发生后,要彻查原因,对责任者进行处理,加强教育和改进措施,确保“三不放过”。事故处理结果需上报并存档。
10. **适用范围**:不仅覆盖博物馆所有工作人员,还包括驻馆外单位及临时来馆的人员,各部门和外来单位需遵守本制度。
11. **监督执行**:接待部门负责向来访单位和个人传达制度,安全保卫部负责监督各部门及外来单位执行情况。
这些规定体现了博物馆对消防安全的高度重视,通过制度化管理,提高了消防安全意识,减少了火灾风险,确保了博物馆及其藏品的安全。同时,它也对其他公共和文化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提供了参考和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