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必修四生活与哲学】的第三单元主要聚焦在思想方法与创新意识,这部分内容涉及到许多易混易错的知识点,以下是对这些知识点的详细解释:
1. 联系的特性:联系具有普遍性、客观性、多样性和条件性。错误的理解包括将所有事物之间的联系过分夸大,认为任何事物间都有必然联系,或者混淆自在事物和人为事物的联系,认为自在事物的联系是主观的或是具有社会性的。此外,有时人们会忽视联系的条件性,认为联系是无条件的。实际上,联系是事物之间和事物内部要素间的相互影响,是有条件的。虽然联系是客观的,不随人的意志转移,但人可以通过实践调整和建立新的联系。
2. 整体和部分辩证关系:整体决定部分,但关键部分的功能在特定情况下会影响整体。错误的观点是认为整体和部分相互决定,或者部分决定整体。要注意的是,整体的功能并不总是等于部分功能之和,只有当部分以合理的方式优化组合成整体时,整体功能才可能大于部分功能之和。
3. 整体与部分和系统与要素:在一定意义上,整体与部分的关系相当于系统与要素的关系,因为系统不仅具有整体性,还具有有序性和内部结构的优化趋向。但是,这种等同只在特定条件下成立。
4. 发展的实质:发展的本质是前进和上升,是新事物取代旧事物。错误观念常常将发展等同于变化,忽视了发展是前进上升的、积极的变化。
5. 新旧事物的判断标准:新旧事物的划分依据是是否符合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而不是时间先后、力量强弱或旗号名称。
6. 量变和质变辩证关系:量变积累到一定程度才会导致质变,质变后又开启新的量变。错误理解可能包括认为量变必然导致质变,事物发展始于质变,或把质变看作量变的总和。事实上,事物的发展是一个不断从量变到质变,再由质变到新量变的过程。
7. 矛盾的基本属性:矛盾包含斗争性和同一性。同一性涉及矛盾双方的相互依赖和相互转化,但转化并非矛盾的斗争性前提。斗争性寓于同一性之中,而不是相反。
8. 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普遍性意味着矛盾无所不在,特殊性则表示矛盾的个体差异。这两者不是整体与部分的关系,而是共性与个性、一般与个别之间的关系。错误理解往往将普遍性包含特殊性,或将它们视为多数与少数、整体与部分的关系。
9. 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主要矛盾决定事物的发展方向,矛盾的主要方面决定事物的性质。主要矛盾存在于多个矛盾中,而矛盾的主要方面是单个矛盾的两个方面。解题时需根据是否存在反义词来区分是主次矛盾还是矛盾的主次方面。
10. 辩证的否定观:辩证否定是事物自我否定的过程,既是发展的环节也是联系的环节,其实质是扬弃,即既批判又保留。这与简单的否定或肯定截然不同。
理解这些易混易错的知识点对于深入学习哲学,特别是马克思主义哲学至关重要,它有助于我们建立正确的思维方式,理解和解决实际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