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4:
并购贷款尽职调查细则
为做好并购贷款业务尽职调查工作,提高尽职调查质
量,识别并控制并购贷款风险,并购贷款尽职调查人员应根
据本细则提示的内容,全面准确深入地调查分析并购双方和
并购交易的相关情况和风险因素,形成调查报告。报告引用
的数据应当提供资料来源,作出的判断应有充分客观公正的
依据。
一、并购双方应提交的资料
(一) 涉及并购双方的基本资料
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1. 并购双方的注册登记(或批准成立)、变更登记相关
文件、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税务登记证明、贷款
卡、验资报告等。涉及外商投资企业,或属于需批准经营的
特殊行业的,还应有相应的批准证书或许可证。上述资料需
年检的,应有最新年检证明。
2. 并购双方的公司章程、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 并购双方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不到三年
了,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告。
4. 说明并购双方企业类型、注册资金、股权结构、实际
控制人、机构设置和人事结构、历史沿革、行业地位、竞争
优势等的相关资料。
5. 说明并购双方的产品特征、生产设备、生产技术、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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