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员工福利系列模板-东莞市五险一金办事指南
#### 一、社保缴纳流程
##### (一)社保新增、停缴与补缴
**新增**
- **首次新增**:
- 材料需求:不需要任何材料,仅需确认员工的姓名、身份证号码、户籍性质、户口所在地、缴交基数、医疗险种等信息。
- **调入/续保**:
- 材料需求:不需要任何材料,仅需确认员工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缴交基数、医疗险种等信息。
**停缴**
- 材料需求:仅需确认员工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在社保网站上进行停缴操作。
**补缴**
- 补缴期限和险种:可以补缴当月的社保全险。
- 材料需求:无需提供资料。
#### 二、公积金缴纳流程
##### (二)公积金新增、停缴与补缴
**新增**
- **首次新增**:
- 材料需求:不需要任何材料,只需确认员工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缴存基数、缴存比例等信息。
**停缴**
- 材料需求:确认员工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及公积金账号。
**补缴**
- 补缴期限:对于漏缴或少缴的情况,单位应自漏缴或少缴月份起逐月补缴住房公积金。
- 材料需求:需要携带填写好的一式三联《住房公积金补缴书》到公积金中心审核,单位再凭经审核盖章的一式三联《住房公积金补缴书》到开户银行办理。
#### 三、报销流程
##### (三)养老待遇申请流程
**申领报销条件**
1. 申领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男性60岁,女性职工50岁,女性干部55岁)。
2. 1998年7月1日(不含本日)前参保,2013年6月30日(含本日)前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累计满10年。
3. 1998年7月1日(不含本日)前参保,2013年7月1日(含本日)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
4. 1998年7月1日(含本日)后参保,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
5. 1998年6月30日(含本日)前应参保未参保,2007年4月1日(含本日)后办理参保补缴手续,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
**申领报销时限**
- 时限:退休批准后的次月15日开始按月领取养老金。
- 周期:1个月。
**所需资料**
1. 参保人本人或所在单位社保专管员在社保局打印的《参保情况记录表》,需本人确认签名。如果本人对《参保情况记录表》上的参保记录有异议,需带上个人的人事档案到参保的社保局保险关系科(股)进行核实。
2. 身份证复印件或户口簿复印件一份。
3. 农信社或商业银行开立的存折复印件一份。
4. 小一寸近期彩色照片一张。
**办理流程**
1. 参保人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一个月提出退休申请,由村(社区)专管员或本人在每月25号前向所属社保分局提交资料。
2. 社保部门审核资料,为符合条件的核定待遇,发放《职工退休证》,从次月起按月支付基本养老金。
3. 参保人本人在次月15日起,到指定银行领取基本养老金。
##### (四)医疗报销流程
**申领报销条件**
- 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灵活就业人员按照规定参加医疗保险3个月的。
**申领报销时限**
- 在已联网定点医院住院现场结算时限:现场办理。
- 需要回社保局办理住院报销:参保人在出院后30天内持相关资料到社保部门办理住院医疗待遇核付手续。
- 社保部门核实资料,资料齐备、准确且符合规定的,从送报之日起25个工作日后通过相应的银行发放相关款项。
- 情况特殊的,视具体情况适当延长。
- 门诊抢救医疗费报销时限:现场办理。
- 门诊转诊报销业务时限:现场办理。
- 特定门诊报销流程:
- 在已电脑联网的选定医药机构就诊购药时现场报销。
- 回社保报销,受理之日起25个工作日内。
**所需资料**
- 在已联网定点医院住院现场结算材料:
- 本人社保卡原件。
- 本人身份证原件(未发社保卡的可持身份证,18岁以下参保人持本人社保卡及父母或监护人身份证)。
- 需要回社保局办理住院报销:参保人在联网定点医院住院,可在定点医院办理社保入院登记和出院现场结算。因故不能办理现场结算的,出院医疗费先由个人垫付,并于出院后30天内持下列资料到社保部门办理住院医疗待遇申领手续:
- 疾病诊断证明原件。
- 住院收费收据(发票)原件。
- 医疗收费汇总明细清单原件。
- 住院病历复印件。
- 出院小结复印件。
- 入院前门诊病历复印件。
- 《东莞市社会保险参保人住院信息确认书》(限在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已办理社保登记但因电脑故障等未能办理现场结算时提供)。
- 《东莞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异地就医批复意见》及附件的原件及复印件(限2010年1月1日后办理异地就医登记者)或《东莞市基本医疗保险长期外地居住(工作)人员申报表》复印件(限2010年1月1日前办理异地就医登记者)。
- 转院证明原件(限转院者)。
- 社会保障卡复印件(正反两面)。
- 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他人代办的需同时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 本人银行存折复印件(限所持社会保障卡不具备金融功能的参保人提供)。
- 商业保险或民事赔偿处理结果复印件。
- 涉及第三方责任事故的,需提交事故证明材料(如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报警回执复印件和公安证明原件等)。
- 社保部门规定的其他资料。
- 如在定点医院已办理社保登记但因电脑故障等未能办理现场结算的,除上述资料外,应由定点医疗机构提供相应证明。
以上是东莞市五险一金的具体办事指南,包括社保和公积金的新增、停缴与补缴流程,以及养老待遇和医疗报销的具体步骤和所需材料。这些信息对于企业人事管理和员工福利管理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能够帮助企业更好地为员工提供完善的社会保险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