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危害防治防护设施管理制度》是针对煤矿等可能存在职业卫生风险的企业制定的一项重要管理规定,旨在确保员工在工作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该制度详细规定了防护设备的管理、使用、维护以及员工培训等方面的内容,以预防和减少职业卫生事故的发生。
制度明确了其目的,即强化对职业危害防护设备的管理,通过有效的设备控制或消除生产过程中的职业病危害因素。适用范围涵盖煤矿内部的所有职业危害防护设备,涉及各个部门的工作责任。
1. 职责分配:
- 平安科负责监督和指导防护设备的维护管理工作,对整个企业的防护设备进行监管。
- 各部门则需对其使用中的防护设备进行日常维护。
2. 防护设备定义:
防护设备是指用于控制或消除生产过程中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设备,包括通风净化系统、吸除和阻隔设备等,确保劳动者免受职业危害的影响。
3. 设备采购与使用:
- 采购部必须购买有防护设备生产资质单位的产品,确保产品的合格性、功能性和安全性。
- 在购买时,需要获取相关证书、说明书等信息,禁止购买无证、无名、无检测报告的设备。
4. 设备检查与维护:
- 安全员在日常巡查中需检查设备的完好性和有效性,发现问题立即维修。
- 平安科定期进行专项检查,验证设备的运行和防护效果。
- 设立各级治理责任人,建立设备管理台账和使用记录,同时归档设备的相关技术文件。
5. 员工培训:
- 组织对员工进行防护设备操作、功能和使用要求的培训,确保他们能够正确使用。
6. 设备的使用与停用:
- 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拆除或停用防护设备。若因检修需要,应采取临时防护措施,配备个人防护用品,并在检修完成后立即恢复原状。
该制度构建了一个全面的防护设备管理体系,涵盖了设备的选择、安装、使用、维护和员工教育等多个环节,旨在提供一个安全的工作环境,保护员工免受职业病的危害,体现企业对员工健康的重视和责任。通过严格执行此制度,企业可以降低职业卫生风险,提高生产安全水平,同时也符合国家的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